产假期间公司给我工资+奖金,产假结束后,我辞职了,公司又说工资奖金需要归还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有几个问题需要搞清楚 1、公司是否真的汇款多了呢?如果除去你的四个月的产假工资,确实多汇了1.7万,公司是可以向你主张的。无论你是否辞职,因为此时,你构成了不当得利。2、有没有这种情况,公司没有多汇款给你,但想把你的四个月的工资要回去呢?如果是这种情况,公司的做法是不对的。
建议聘请律师,跟他们理论,是他们工作中的失误,不能算是你的不当得利,可以算是公司对你的额外照顾,不能事后又反悔的
首先要看到底有没有多支付工资和奖金,如果实际没有多支付,您不需要归还。
建议您通过电话详细咨询本律师。
你好,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当时你是可以享受产假,并且产假期间你的工资福利应该是不变的。也就是说,产假期间,如果公司缴纳了生育保险,你可以从生育保险基金得到生育津贴,如果公司没有为你缴纳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的待遇就是由公司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