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单位没给任何理由收取个人因私护照扣押不给,以至影响放假出境旅游,这样是否侵犯人权吗,这种行为算违法吗
我在广州一家外资企业,被单位解聘,理由是个人报销里有票据不符,可以索赔吗!
1998年在该公司上班至今快13年,一直签有合同,但未签长期合同,今年6月是3年期合同到期年。上年度底,公司内部监察,查出我的个人出差报销不符合公司规定:有联号车票,其中另有电脑出租车票联号并是假的。我解释了理由。公司不认可。现公司要求我自动辞职。我能否索赔,并且公司05年才帮我交养老保险及住房公基金,请问我
个人不请假,也不去单位上班,单位就没有与个签订合同,因违返公司劳动纪律,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个人上要求尝生活费,就否合法
若双方有自己的孩子,但没有共同的孩子,怀起后,工作单位有权利开除他们其中任何一个人吗?工作单位是否违
若双方有自己的孩子,但没有共同的孩子,怀起后,工作单位有权利开除他们其中任何一个人吗?工作单位是否违法? 工作单位是否违反了合同法?
我以前工作的单位是交通银行安庆分行,去年也就是2010年7月初我打了辞职报告,一把手行长签字同意了。然后我就按照交行的要求继续工作了近2个月把工作交接好,之后拿着审批单逐个部门(支行、风险部、信审部、私金部、办公室、人事部)核对是否有未结清的钱物及工作后,由各个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部门章。最后审批单由一把手
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提供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致使劳动者在冬季停工待岗后几年都没有收到上岗工作通知,当年劳动工作的社会保险费四年后(2009)才缴纳,现在劳动者连续社保费(2006-2009年度),用人单位就强迫劳动者缴纳全额社保费(企业部分+个人部分);现在劳动者预主张请求权利救济,如何辩护。
我大货车送货到外地厂里,货物在路上损伤了,后来叫我去厂里协商赔偿事宜,我也去了,后来协商不成功,厂方就把我驾驶过去的小轿车给扣留了下来。请问他们违法吗?我现在怎么办?
如果辞职时,单位以“员工签署了有关培训规定的制度,而且培训结束后,工作期未满,所以,要求员工补上培训费用,未补齐者,不予转接社保关系”为理由扣押员工的社保关系,是否属于违法,应不应该给予员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