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办理离婚,两女儿都已叛给他扶养,协议书上已注明我有探视权,可他平时连电话都不让我打给小孩,说会影响到小孩的成长,而且说一年只能见一两次面,现在连带到我妈家去都不让,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的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力要回一个女儿重新叛,或者告他让我享受这方面的权力
离婚后男方父母不让我带孩子出去玩,只能去看一会儿,我是否有权力带孩子出去
我们昆山的,我与男方是协议离婚 孩子归男方,有随时探视的权利 可是我上男方家 ,男方去上海和别的女人生活,男方父母要不开不门,要不让我碰孩子 只让看一会 也不能带着出去玩 我是否在探望时有权力带孩子上街上玩去,谢谢!
娘家其母有一商店,但去年10月变更法人是我,现我与男方起诉离婚,他有权分商店吗
1996年其娘家开一五金店,2011年因其母身体不适,便把商店法人变更为我,可实际是其母与我一同经营,我与丈夫2008年结婚,如今因家庭矛盾使我不得不起诉离婚,我想知道他是否能分我娘家店
离婚后发现自己怀孕,因第一个孩子判给男方,现在女方想留下这个孩子,但男方属公务员,以超生会使他丢掉工作为由坚决不让生养。男方有这权力吗?是否真的会影响到男方的工作等
由于一些问题、对方不让看孩子、中途有过几次去找他看孩子,但都无果。也不知道孩子怎么样了?请问各位律师,我们该怎么做?
我们当时是协议离婚的我什么都没要,我的要求是每年接孩子来我这里住两次他同意了,可是现在他总是推三推四的不让我看孩子,
我离婚快两年了!离婚后他就没让我见过孩子。每次他总是有不同的借口推迟。上月他说等他结完婚就让我见。结果等他结完婚后,他连我电话也不接。甚至威胁我说我要敢去看孩子,不让我死也让我脱成皮。我不想每次去看孩子都要被打。还有就是我现在没有生育能力。我要怎么做才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