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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后女方是否有权生下超生的孩子

离婚后女方是否有权生下超生的孩子 离婚后发现自己怀孕,因第一个孩子判给男方,现在女方想留下这个孩子,但男方属公务员,以超生会使他丢掉工作为由坚决不让生养。男方有这权力吗?是否真的会影响到男方的工作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狠受伤(浙江)
提问时间:2012-12-19 19:10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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