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0年买了一个面积为300平米的房场,为商服用地。房场有房照但没有房子,因为房子在买之后被洪水冲塌了,政府不让重新盖,于是经营起废品收购的生意,今年恰巧拆迁,开发商要盖商场,我家是临街商服,开发商找我协商说,没有房子,不给我任何补偿,我觉得特别的不合理,请各位律师朋友们帮帮我,我该怎么办
1995年根据职称获得单位分的一套60平米的住房和一个院落,并交单位押金9000元,在单位领导职工大会上宣住房期限为单位职工一生,后经单位领导同意在院子里建了四间平房,共48平。现在单位说要盖楼要拆迁住房,一次性总共赔偿(算上返还当初的9000元押金)20000元,个人觉得不合适,尚未提起诉讼,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法律上
已享受过拆迁的人员,户口在即将动迁的使用权房子里,按面积动迁还能再享受阳关政策吗?
这套房子户主是我母亲,里面户口有我母亲我大哥我我儿子儿媳孙女共六个户口。现在按面积动迁。我和儿子很早以前在老婆娘家已动迁过(我是结婚证被引进的,儿子户口当时在里面)分了一套30平方的房子。儿媳妇在娘家时也动迁过。但我们现在居住困难。想问现在这套使用权房子动迁我们还能享受阳光政策吗?(拆迁办说动迁过的不
2008年9月动迁的房子 2008年8月有人更名了 这样允许吗? 房地局不是查封了吗?能办出来吗? 国家有什么文件吗? 他们好像是找人办的 我想知道不找人 动迁期间有解封这个说法吗?
当初是买的土地,两个土地证一个在老公名下,一个在我名下,后来离婚,我的土地证判给我,我转赠给女儿。老公扣着土地证不给我,也不给女儿,现在房子要拆迁了,我或者女儿怎么才能拿到拆迁费?
我家有套宅基地房子,父亲今年再婚,后妈(外地)有一个儿子,房子是我父亲的个人财产,我是非农业户口,办理赠与手续可能有问题,也许只能让我父亲立遗嘱才能维护我的权益了! 现在的问题是 1。如果房子永远不拆迁,有遗嘱的情况下,以后, 我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后妈只有居住权没有继承权!对吗
老公去年7月份无故拿了家里的钱走后一直联系不上,去派出所报了失踪了,我们这边正好轮到拆迁,现在拆迁办说一定要我老公本人才能领到过渡费和房子,我该怎么办?
95年动迁分的房子,当时动迁是由外公外婆和妈妈,我四个人分的房子,我们房子是属于租赁房,没有买产证,外婆已去世,户主现在是外公,因为舅舅和阿姨一直想要我们的房子,说是外公有份就要分,那他们可以拿走我们的房子吗?我如果把户口迁到老公家,那房子还有份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