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律师你好,关于工程建筑的问题,望得到您的帮助;朋友在某建筑工地承包内外墙装饰工程,工程完工后,双方就单价及总工程款的认定未达成协议,我朋友便上访通过政府部门协调处理,政府部分介入后,双方仍未就工程款总额达成协议,我朋友就提出要求先由承包方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双方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随后他组织他的工人捏造了部分假工天,让他的代班戴领工人前去讨薪,因被发现造假后,代班被刑侦队扣留,而我朋友也不敢照面,请问:1、我朋友这构成合同诈骗罪吗?如果是,法律上如何认定?如何量刑?2他的代班能不能被释放?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3、我朋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他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合同还有效吗?他还有没有权利要回剩余部分工程款?
您好: 我这边是山东青岛公司,和武汉鑫盈佳工贸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我按照合同把货款打给对方。现在早已过了交货期,对方迟迟不能交货,联系人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我投诉给武汉当地工商部门,他们确认这家公司已不知下落。咨询一下,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如何才能追回我的货款,保障我的权益。 另外,了解了一下和
几年前跟A一起做生意,最后一次拉货给货款的时候A说你要是急着用钱就晚一段时间再给吧!就没有给他,因为合作过好几次了,没有合同,也没有欠条(一共价值4万多)。等这批货完了之后和B做生意,钱全部投进去了。结果货款拿不到。当时B和别人也一起做生意,钱拿不回来,被别人告了,抓了起来。钱要不回来,最后没有办法去外
我女儿做大中专教材图书公司从石家庄市新华书店进货,因新华书店晚到货导致好多学校给我女儿未能按时结账,把我女儿的公司拖垮了,后新华书店起诉我女儿,法院判决我女儿欠新华书店700多万元,其实所有货款都没有这么多,还未冲减退货(其中还付过货款200万,判决中法院对我女儿付款不承认,有新华书店开具的正式发票和收条)
甲方的煤矿与乙方的煤矿要进行合并,在洽谈中,乙方声称自己的矿井中的煤炭资源比甲方要多很多,并找来了自己的矿长进行作证,于是要求甲方要提供40万元的资源补偿费。因为资源是未知数在加上乙方有人证作证的情况下,甲方当场签订了的这个资源补偿的合同,并且按照合同补给了乙方40万元的资源补偿费。 但是两家煤矿合并
合同诈骗12万,被逮捕后,嫌疑人将脏款全部退还,处理结果是怎么样的?
汽车被人诈骗,诈骗人被逮捕,公安机关估价值12万,现诈骗人已将诈骗所得全额退还给了被诈骗人,且双方已达成了谅解协议,目前案子已提交到检察院,先请问下 1、案子可不可以撤销? 2、如果不能撤销,可不可以取保候审? 3、如果被判刑,能不能判缓刑? 4、不能判缓刑,最快要坐几年牢? 以上问题,请辛勤的律师回答的
双重户口,都是真的,其中一个办理的公司,然后签订的工程合同,后因种种事情双方告上了法庭,这属于合同诈骗吗?(我的公司是实体只是有双重户口办公司的这个户口是后来补入的户口)
我2012年5月份跟他人签订了一份合同,内容大致为对方投资我公司(合同上面的甲乙双方为个人,只是备注写的是投资我的公司,但是公司并不存在,我用的也是假身份证)5000元,每月“分红”900元,一年到期之后一次性归还投资本金5000元,到了今年也就是2013年1月我每个月应该给的钱没有能力还了,请问这种合同是否有效?我原
合同诈骗12万,被逮捕后,嫌疑人不愿将钱退还,处理结果是怎么样的?
合同诈骗12万,被逮捕后,嫌疑人不愿将钱退还,处理结果是怎么样的? 会判几年牢? 2、如果检察院提请公诉后,被诈骗人再起诉诈骗民事加刑事,诈骗人会判几年牢?
我2012年5月份跟两个人分别签订了一份协议(名称为“投资分红协议),内容大致为我因业务发展对方投资给我(合同上面的甲乙双方为个人签名,但是我的公司并不存在,其中一人签订协议时我用的也是假身份证,另外一个我用的是真实身份)投资合计分别是一万和四万元,每月“分红”900元,一年到期之后一次性归还投资本金,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