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作经营,现因多方面原因,三人同意转让项目,请问如何分配资产。
A策划组织的项目,B,C各出资5万元共同合作经营。并协商三人各占项目三分之一的纯利润,合作协议未考虑到终止协议后总资产的分配问题。因B、C无时间及能力经营该项目,故让A辞掉原有工作来专职经营管理该项目。A在经营管理时拿工资(三人所签订的协议时,说明A按市场同类岗位工资待遇领取,但B说因后期三人平均分红,工资相应比市场同类岗位低。)经营一年后因多方面原因三人均同意将该项目转让他人。现出现一个问题是,B,C要求拿回前期投资的10万元,再将所得利润平均分配。A则认为前期A虽未投有形的资金,但投入的是无形的资产(如策划组织的项目,提供技术及提供人力资源,辞去原本较好的工作、项目前期的组织管理及安排。并在未辞去原有工作时,管理经营三人所合作的项目三个月未领取工资。)故A认为三人应平分BC前期所投资的10万元+利润+转让所得费用?请问A的想法能否得到法律认可?
关于农村旅游项目合作权利转让的合同——帮忙分析一下这份合同如何起草
甲方为X县X镇X村村委会,甲方有块地为旧果园现欲在此地开发旅游项目。 乙方为一个人 1、甲方不是乙方所在村的村民。 2、甲方为A镇政府辖区内一个村。甲方与A镇政府合作开发旅游项目。镇政府提供该项目基础设施的建设,只参与按比例分成转让费。 总得来说,三方的关系就是,甲方与其所在镇政府合作开发旅游项目,现
我有一家公司想寻求合作经营,我卖掉49%的股份,共同参与经营管理公司。也寻找到了一个伙伴,但我占51%,他们(几个人以一个集体身份入股)占49%,他们不同意。所以找个折中的办法,我占48%,他们占47%,我公司原领导班子占5%,请律师赐教我,这在公司决策上有什么不同吗?大股东的我是否有绝对决策权?可不可以规定5%的股
1、外方以资金中方以技术为合作条件,外方要求中方全权经营,外方不承担风险,公司按年付息,合作期满还本,合作法允许吗?政府能批准这样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吗?2、关于税后提留储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发展基金等的比例应是多少?有无规定?3、提留后的利润分配如何向外方分配年息?有无变通提法?
个体合作经营,现另一方要求退出,那资产如何分配才能保障继续经营方最大的利益?
本人于2010年5月份与莫某合资租铺位一起经营零售童装。双方各投入5万元,合共10万元资金。其中顶手费用去3万元,顶铺内装潢及尾货用去1万元,其后简单的装修及购置电脑用去6000元,余下资金作流动资金。 经营8个月后,现莫某因私人理由要求退出不做,而本人想继续经营,请问如何分配才能保障本人最大的利益。 备注:租
我帮别人做房子,开始没有签合同的,说做好是每平方人工280元,因为种种原因,我决定不帮他做装修了,请问这280元该如何分配?
我们厂要转让,现要辞退我们,我们有的20多年我也10多3 年了也有1-10年的。厂里只同意每工作1年300元的赔偿金。我们只在2003年签过1年的合同,后来就没签过。请问要怎样办呢?
我们厂要转让,现要辞退我们,我们有的20多年我也10多3 年了也有1-10年的。厂里只同意每工作1年300元的赔偿金。我们只在2003年签过1年的合同,后来就没签过。请问要怎样办呢? 厂领导的后台硬,我们怕呀。
分别投资是30万,20万和10万。现在店面转让出去了,最后剩余金额是14万。该如何分配呢?还有就是合作期间每人都只是在活动经费中借平常的个人开销。分别为1万,1.2万和1.5万。这个借资又该如何处理呢?
最近和朋友合伙开了个培训学校,,每个人出资50%,我俩各负责一个课程。各个课程的收益不同。请问资金如何分配才最公平? 现在朋友提出各自负责的课程收入分开,即各收各的帐,这样合理吗? 如果我不同意该如何提出相关法律条文说服?钱已经投进去了,我们之前也没有立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