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我父亲去海南省一家糖厂做工,今年一月卸材料时被掉下的材料压在右小腿使小腿骨折,(粗骨和小骨都断裂)我母亲也从家赶过去照顾。腿已经接上但不能动,已回到厂里修养。刚一个月,现在老板要私下与我们赔偿,由于太少我们没接收,如果私下与我们赔偿,有哪些赔偿项,需要赔偿给我们多少钱? 由于我们没接受,老板让我们起诉(当地他有些关系),如果起诉我们需备哪些材料?聘请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于上月二十二日上班期间摔伤,开始去医院时只以为是皮肉伤,前两天拆完线发现手指不能动了,检查后发现筋断了,开始医疗费都是公司报销的,现在医疗费太多,公司想推卸责任,而且公司还有四天就解散了,现在我们还没钱住院,想问一下,我要起诉公司需要哪些材料和证据?
我于2012年2月14日进厂上班,没有合同,只有口头协议,厂里只给每个员工买了一份保险,2012年3月16日受伤,当时所有医疗费由自己垫付,并在家休息,5月15日要求补发工资与医疗费。厂里不同意,我该怎么办?所有员工不敢作证,因为要在厂里工作。谢谢。
我的工伤等级已评定为七级,如果我和公司保持劳动关系,公司应该如何对我进行赔偿?具体有哪几项赔偿?我还需跟公司签订哪些约定才利于我今后的工作不受到影响?(注:我和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是个残疾人,左手少四个手指。我没有钱,所以我想知道我如果起诉工头。需要花多少钱。最快多长时间可以得到赔偿?何况我们之间没有合同书,也没有书面证据。我是内外踝骨折,现在刚拆线。准备回家修养,可工头连面都不露面,只打电话说连二次手术去钢板,营养费一共只给一万五千元。反正就这些钱爱怎样就怎样,多一分钱都
营业款被上班人员拿走了,公司需要我们赔偿,合理吗?如果合理应该如何分配
我是几家店的主要负责人,我主要负责其中一家店的存款,其他店我安排了自己觉得比较信任的人去存款,11.3日,其中有一家店的营业款被一员工拿走,事情情况如下:当天因安排存款的收银员要上班(上班时间与银行上班时间相冲突),无法按照公司规定存款,如不能按规定时间内存款是会被罚款100元的,这时负责存款的人就交代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