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天台县妙山居的村长〔陈雄强〕为自己个人利益把可耕土地卖给他人盖房子。这算不算违法呢?还是在没有任何证件下私自卖给他人的。土管局是知道的。也不去过问。这是不是拿到好处就不得而知了,他还强制拆迁,聚众300多人欧打村民。这又算什么。被欧的村民告到县里去。县里也是没回话。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我是南召县的一个村民,村里边大队盖大队部,刚好盖到我们地的地界上(就是两块地之间的沟里),房子是盖在我们地的东边,(我们的地是包产地,也叫口粮地吧),这样肯定影响了我们的庄稼生长,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打电话到县土地管理局,他们说这事不归他们管让打农业局,农业局又说他们只管作作这事他们也管不着,请问我们
未经批准在他人已毁100多亩耕地上建厂房,是否要付刑事责任?
请问有人租用村里100多亩土地,那块地已经被破坏过,破坏之前是基本农田,此人以此为由未经批准建造大量厂房。国土部门登记的仍然是基本农田,现在有两种观点: 一种看法是占用的事实上已经不是耕地,故不能认定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另一种看法:一般耕地的确认是由国家土地主管部门作出的,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
我买了房子,中介没问我是否自己找评估公司还是他们找,就自己去评估那套二手房,又没约我们去一起评估再看房子,是否有问题
房子是男方婚前按揭的,现在要离婚了,女方能得到什么补偿?现在房价已经涨了好几倍,是按每月按揭的金额还是按现房价对女方进行补偿?怎么补偿?
现住的房子准备拆迁中,房产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预备回迁时由我出多余面积的钱,产权也写我名字。 问题1:拆迁前需不需要办何种手续?被拆迁人是不是可以直接写我本人?2:如果一定要从我父亲那过户到我这,拆迁前是否要提前办理过户手续?3:拆迁前作公证赠予的形式可不可以?
事情是这样的 10年前 老爷去世了(荣成的) 留下个老房子的地基 都让一人高的野草吞没了 我妈姐妹6个 妈妈是最小的 当时3个姨妈在山东 一个在大连 一个在北京 我妈妈在东北 老爷去世的时候 我妈跟5个姨妈一起聚到了山东 最后大家就谈到老爷留下的地基的问题 当时找人作价是值1万块钱 4姨妈就说: “小妹至今还在东北 那个
几年前,朋友欠了我的钱没有偿还能力,去年将自己的两套房抵押给了我,现在房子的房产证上也是我的名字,可是在其中一间房子里,住着一位女士,她说之前的房主欠了她的工资,所以要一直住在这,在这半年里和他沟通可是就是一直不闻不问继续住在里面,2010.6月我将一张通知贴在了她家门口,让她在月底搬出,但是现在看她的态
现在要买房子,但由于个人原因代不了款,想用别人的名字买,但首付款和房贷的钱都是我来出,我该怎么办?谢谢!! 问题补充: 房产证上可以写我的名字吗? 这样会有什么风险,应该如何避免?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