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境困难父母来自从农村来城里无正规职业,没有住房和其他社会福利保障,在县城里替一国家单位(属文化系统)守门10年,每月300左右工资,而我是独子结婚后与妻子来南方打工。1年多积攒了点积蓄,今年春父母那单位有2套二手住房出售(属于单位自建的员工住宿楼,这两套一直在留做办公用有12年历史),本没有购买的打算,因为自身经济很差根本买不起,所以并没有起心购买。但父母在那单位进十年守门与单位个别领导关系比较亲善,而同时我夫妻二人在南方工作稳定基本有了固定的收入,父母和单位领导平时沟通如可以贷款在加上支付一半现金可以让我们优先购买其中一套房,并答应帮忙贷款或让我们分期付款,这样我们才有的买房的心愿。之后几月单位说此2套房交由财政局所有并拍卖,当时父母并让我汇款2万元回说交定金,这个定金交了才可以参与这两套房的拍卖。期间一些手续与过程都是父母和领导在交涉办理,我基本不知道详细情况,以为有单位的领导协助帮忙我也就没有防范什么问题,后来父母去拍卖现场用21.6万拍卖下来,父母才打电话告诉我说要一次支付清才能拿房,如不按时间付清不但不卖我们并不退以交纳的2万现金!后贷款又办不到自身家境根本就没能力可以贷到款,单位领导后也说也无能为力,说尽量和财政局沟通让我们先付一半现金,另一半一年内付请,如过这样我们还有可能买到。财政局起初答应,后又说不行,必须在7月10号前付请。现在基本无望了,那2万也不退了,父母也绝望放弃了说2万不要了以为他们根本没能力去要的回.父母60多了又老实没什么文化.我也不想他们担忧不想让他们更伤心只有任凭结果了。但又不知道怎么办,2万对别人来说不算多.但对我们来说是一个人省吃俭用打工一年的积蓄啊!难道就这么白白的莫名奇妙的丢到水里了。想问问各位好心人和专家,这2万真的就这么丢了吗?即使付10万另一半一年内付清也不可以吗?这个房子原本单位正式的职工买才3万多(不过是10年前),即使现在在我们那县城也根本不直21.6万啊! 急求专家帮忙分析啊谢谢了!!!!!!!!!!!!!!!
父亲外出打工出车祸,准备提前出院,想拟份合同,这样是否可以??请帮忙出出主意!
合同内容: “张某乘坐李某出租车去某地,李某不遵守交通法则而肇事对张某造成了伤害,出于同情,为减轻李某负担,张某同意出院疗养,但李某必须承担以下责任1、住院期间的医疗费:以实际费用为准,2、出院后医药费500元3、人生伤害补偿500元4、住院期间的工资补偿费:以及出院后疗养期间的工资补偿1个月的(1500元)5、
我在山东威海买的公寓,自住用的,现在已经住了一年了还不给房证,这样没有抵押也没办法贷款,但是房产商不知道用什么办法,说是集体办贷款,就是不给我们房证,还叫我们还贷款,请问这样合法吗,总感觉自己很吃亏,而且房子是按62平米买的,实际面积只有38平米,公摊很大,总感觉自己被骗了,怎么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
我发生车祸较严重,一年之内都需要治疗现在没办法跟对方了事。听有人说事发日起超过一年法院就不会受理了,请问是这样吗?
我签的是派遣合同,在2007/12/30~2008/12/29有签过一年,2009/12/30~2011/12/29日有签了两年合同,请问其中2008/12/30~2009/12/29公司没有和我签合同,现在公司想解聘我,对于有漏签一年的合同,和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派遣合同至少签两年的,我可以对此申诉吗?应以什么依据提出赔偿,现在申请劳动仲裁有没过诉讼时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