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就是受伤职工病情,第一次认定书只写事故诊断病情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就是受伤职工病情,第一次认定书只写事故诊断病情,没有伤害诊断病历,决定不完整,工伤科和单位都给申请劳动能力鉴鉴定部门就乱写结论,补充认定工伤认定决定书,都把住院病情都认定工伤,鉴定部门就说决定书程序错误不给定残,后来家里老人去仲裁委员会,他们作一个仲裁调解书没有法律效力,一个调解协议书就是单位盖印章和老人签字,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书都是白条子,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鉴定标准十级有两条是受伤职工病情,调解协议书内容不全,不是本人签字仲裁调解书和调解协议书有效吗?调解协议书没有法人代表签字,请问律师咋办。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中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指劳动合同里面的基本工资还是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一种一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没,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一种一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没,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我是在上班期间患上腰椎肩盘突出伴变性,工作需要长期弯腰搬重东西和长期站立。我的属于工伤吗?
第一次工伤认定决定书只有事故时间没有伤害时间,没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流程作工伤认定
第一次工伤认定决定书只有事故时间没有伤害时间,没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流程作工伤认定,鉴定部门也作假证,第二次工伤认定决定书又是程序错误,鉴定部门又不给定残,找劳动仲裁维权他们又作假调解协议书,都是没有印章大白条子。补充工伤认定六个月过时效期了,劳动仲裁没过时效期。补充工伤认定决定书下来十五个月,劳动人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受伤职工就是这种情况,单位申请工伤就是首诊病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受伤职工就是这种情况,单位申请工伤就是首诊病历,工伤认定决定书就是首诊病历诊断结果,入院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医院诊断证明都没出来,工伤认定决书日期都下来了,工伤科和单位都不认定住院诊断结果是工伤,就拿住院病历申请伤与病鉴定,医院诊断证明和入院门诊病历原件复印件都在受伤职工手里,他们
第一次工伤认定决定书只写事故诊断病情,没有伤害诊断病情,申报工伤材料都没有住院病历和医院诊断证明
第一次工伤认定决定书只写事故诊断病情,没有伤害诊断病情,申报工伤材料都没有住院病历和医院诊断证明,工伤认定表里都没有伤害时间,当地工伤认定部门就作工伤认定的决定,没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流程作工伤认定,补充工伤认定决定书又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套进去,鉴定部门做两次虚假,工伤认定部门更是虚假,找劳动仲裁
第一次工伤认定决定书只有事故诊断病情,没有伤害诊断病情,工伤
第一次工伤认定决定书只有事故诊断病情,没有伤害诊断病情,工伤认定部门没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流程作工伤认定的决定,第二次认定工伤认定决定书程序错误鉴定部门两次都不给定残,补充工伤认定书下来半年内去肿裁,调解协议书又是虚假证明。劳动者法律援助条件够,找当地法律援助不管,找仲裁撤销无效调解协议书,他们说那告
第一次认定工伤认定决定书里只写事故诊断病情,没有伤害诊断病情
第一次认定工伤认定决定书里只写事故诊断病情,没有伤害诊断病情,工伤认定材料都不全,申报工伤材料都没有住院病历医院诊断证明,认定工伤决定书都下来了,补充工伤认定决定书程序错误鉴定部门两次不给定残,补充决定书日期是2017年11月中旬,让律师看工伤认定上了鉴定部门没给定残,2018年4月中旬,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就是受伤职工病情,在单位受工伤,单位申请工伤就是首诊病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就是受伤职工病情,在单位受工伤,单位申请工伤就是首诊病历,决定书下来就十几天,决定书是事故诊断病情没有伤害诊断病情,工伤认定部门没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流程作工伤认定的决定。补充工伤认定决定书把住院病情都认定工伤,鉴定部门就不给定残,补充决定书六个月内申请仲裁调解协议书只写第一次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受伤职工就是适合我的病,单位申请工伤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受伤职工就是适合我的病,单位申请工伤了,工伤认定书只写事故诊断病情没写伤害诊断病历,补充认定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工伤,鉴定部门不给定残,申请仲裁,调解协议书是错误的,找当地法律援助中心不管让劳动者找仲裁,仲裁人说调解就不管了咋办。
工伤保险例第一次条就是受伤职工病情,单位申请工伤,第一次认定
工伤保险例第一次条就是受伤职工病情,单位申请工伤,第一次认定工伤认定决定书只有事故诊断病情没有伤害诊断病情。第二次认定工伤认定决定书成序错误,但是住院诊断都认定工伤鉴定部门就不给定残,家里人去劳动人事委员会,还让他们给骗了协议书内容不全,调解没有组织印章,没有法律效力,法律援助条件够,就让受伤职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