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4年转业到地方的副团职领导干部,转业到地方后任正科职实职,工资是按副处在发,但奖金和别的待遇按正科在发,这是否符合规定。
我老婆单位要盖经济适用房,以她的名义申请,房款由我父母出,请问如果将来一旦出现离婚,如何才能使我父母不受损?另外,房产证上能写我的名字吗?
我父亲是1947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62年复员回乡,曾先后在县农机局、县机械厂 、县农机修建造厂工作,于86年从县农机修造厂办理离休手续,办理离休后,一直没有单位报销医疗费,曾找过县社保局,答复是他们只负责退休人员的医疗费,说离休的在老干部局,到老干部局找,又说是他们只负责离休干部,工人不归他们管,父亲今
家里分了一套经济适用房,我父亲是户主,名字也是他的。我还有个继母一个妹妹,这套房子钱是我本人出的,我父亲说上市了就过户给我名下,但是我怕继母会要还是妹妹,万一。现在为了房子吵的太多,虽然处的关系8错。我是防人之心要有的啊,马上要付款了,我想去银行开本票,付款这个房子的钱。就算打官司,钱是我银行名下出
你好,我想请问下产假期间的待遇问题。我单位工资主要有每个月的工资和年底奖金组成,年底奖金占了至少一半,而每个月的工资由基本工资+补助+艰苦地区补助等组成。请问,单位只发基本工资合不合理?
我每个月拿到手的钱是工资+工龄+补助(交通费、电话费)+全勤。单位在我休产假期间只按我工资的70%发放,其他的全部扣除。现我与公司协商,公司只同意补发我休产假时所扣除的30%工资,其他的不给。 法律上有规定: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全额发放。 可以这
我每个月拿到手的钱是工资+工龄+补助(交通费、电话费)+全勤。单位在我休产假期间只按我工资的70%发放,其他的全部扣除。现我与公司协商,公司只同意补发我休产假时所扣除的30%工资,其他的不给。 法律上有规定: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全额发放。 可以这
我是在1979年自卫还击战中获得中央军委颁发的一等功获得者,现在职工作,请问我是否可以在从部队转业时享受工资上调一级的待遇?国家是否有此类的文件?请您帮助我为盼!谢谢!()
签订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以及交付定金的时候为三个人的名字,但房款还没缴纳,第一产权人因病去世,那房产证可以单单写另外两人的名字吗?如果不能,就会把这套房子的一部分定性为遗产吗?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经济适用房的买卖和继承问题,我们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根据国家政策有没有权利买卖和继承,有,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如果没有,国家的政策在哪里可以查到。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