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6楼,7楼是天台。最近我的邻居把属于他的那部分天台搭建成三个小房间,准备出租。作为6楼的业主,只有楼顶天台的使用权,没有产权。他们这样擅自改造,不仅增加了楼顶的承重带来安全隐患,而且同时出租3个房间带来治安隐患。请问,邻居这样做符合法律法规记相关条例吗?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有责任吗?谢谢!期待答复。
我是广东人,在零五年的时候来到广西钦州,接手一个废旧塑料加工厂,并与出租土地方签订十年的合同,并在空余的土地上加建起400多平米的砖瓦结构的简易房.并在合同上声明,期满后,房子归土地出租方所有.但现阶段面临拆迁,请问我享有哪些权益?接手过来的旧房子,归属权归谁 ?土地出租方有没有权以国家征收为依据,要求我搬迁?
想问下,这个针对出租房的,那150平方包括自己住的面积吗?改造的是超出150的面积,还是怎么算的呢?谢谢 如:213平方的私房,其中有61.3(产证上写)是自己住的,那是按剩下的来算是否超过150吗? 如果剩下的超过了150平方,那是这150平方改造,还是应该六十几改造呢? 是65年改造的
一劳动纠纷案,2009年11月17日法院立案,经过一次开庭,两次调解,2010年2月8日转为普通程序。时至今日(2010年6月22日),法院再也没有音信,打过几次电话给法院,前几次说马上就要判了,后一次电话说还要开庭一次!但仍不见音信……《民事诉讼法》不是说“普通程序”在立案后6个月审结吗?还是要加"简易程序"3个月,一共要
我家住10楼是属于顶楼,隔壁是复室的是10楼和11楼的,我家楼顶整个成了他的的露台,但他们的房产证上是没有证明是他们的,还有就是当初开发商设计有点问题,从楼梯上去11楼是个电梯房,去我家楼顶必须从他们家里才能上去。他们家一直在露台上开辟草坪,由于没好好打理,一直有蚂蚁等多种虫爬到我家来,有一年过年的时候给冲
我的住房在八楼一单元。我们八楼的楼顶上有许多的矮房是原来的屋主在1997年造的,是没有产权的,我家楼顶上有4间,二单元的上面有10间,一单元和二单元屋面是连在一起的,有一个花园和亭子,我楼顶上的矮房原来是要从二单元楼梯走上去的,现在二单元的户主不让我走了,让我从一单元的屋上自己开门,他要把二单元八楼以上的
耕地在出租后若遇到被征迁的情况,出租方想得到征迁款,是否应在在签订出租合同的时注明“承租方只有耕种权限,其它有关该土地的一些福利及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如遇到征迁,承租方应退回耕地,出租方退回相应租金”。请专家释疑,谢谢
2010年6月23日 在东莞塘厦上班(晚班)的我在家里休息,中午吃完饭就上网看电影,不知中就睡着了(大概十 四点半左右),被我女朋友叫醒说:家里被盗了,我蒙的一看 发现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手机、几百元现金被盗 走 。我女朋友告诉我说她下班(十八点)回来时看见家里门没有关(出租房)。这时候我才想起应该是被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