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07年10月底一直公司上班到2012年3月底。后来于2012年3月底离职。是自己辞职的。我们发工资一直是现金,而且一直没有劳动合同,在2012年6月签过一次合同。后来发现我的社保是2009年8月才开始缴纳。但是2008年开始有个税扣款明细。我想让公司给我补缴07年到09年7月的社保,请问,公司应该给补缴吗?
已经提交申明请强制执行,如果法院去执行,到时公司账上没有钱,是不是也执行不了?公司一般都把钱放到股东私人账户里,基本户是没有钱的,怎么办呀?
您好; 我父亲1998年从山东来到北京一家宾馆工作,公司一直给签的派遣公司的合同,直到2010年才给缴纳社保,因为父亲年龄大了不可能交够十五年了,想让公司把之前的给补上,我们保留了公司从98年至今的合同,工资条,荣誉证书等。想咨询一下我们这种要求有没有法律依据,公司有没有责任给补交,我们的要求受法律保
上学时户口变成城镇户口,在北京工作,缴纳保险4年,中间由于工作变动,有三个月未缴纳,而中间我的户口转回老家,变成了农业户口,请问现在我怎么补缴那三个月 补充:这三个月已经入职 公司没给上保险
您好:我是个人独资公司,2003年创办于2010年办理社保。请问可以补缴2003至2010年之间的社保费吗?谢谢 如果可以,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或文件,及那些手续。谢谢! 注:公司及缴社保地在福建厦门。
我83年参加工作,单位92年开始缴社保,但是之后一直拖欠未按时缴纳。02年单位破产后,由自己补缴了92年及之后的社保,现临近退休,社保局要求再补缴87年到92年的社保,原因是国家社保是87年开始执行的。请问,这是合理的吗?这么多年的滞纳金是否可以减免?谢谢你们为解答一下。
原公司拖欠社保并且不给补缴,不能做减员,我没办法在新公司上社保。北京市是否有相关规定,可以本人拿身份证放弃在原单位的年限?
我想问一下,按11年全年收入除以12,我的月平均工资是7000元。那么12年交金基数应该是按7000为基数缴纳。但我进公司到现在都是按最低基数交的。问题一:我是否可以要求补缴社保金。问题二,如果算的话,我可不可以要求公司,按12年漏缴金,然后乘以我在公司的年数交?还是分别一年一年算?
我是农户,07年9月参加工作,从10年11月才给交的社保,之前的能要求公司补缴吗?如果公司不同意去什么地方申诉?还有公积金至今也没有上,我可以要求公司给我上公积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