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浙江台州天台县始丰街道官塘蔡村村民,我村面临着拆迁及土地征收,但是政府给的条件村民都无法接受,比如说土地征收,99年时土地第二轮分配,但我村由于一部份土地已征收,所以当时未重新分配,现在政府要把剩余的部份全部征收完,说要土地重新分配,99年后出生的小孩都没有,还有娶的媳妇也都没有份,这点村民不满意。即然当初没分配,现在来处理99年的事,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下现在的情况呢,这点政府不管。土地征收补尝这块,村民也不满意,去年刚开始时说每亩12.8万(包括失土保),可是现在改成10.8万还不包括失土保,政府说话出尔反尔,村民意见很大,另外政府2012年1月份时就有1200万钱到我村干部这里,一部份村民已取,(村民要求政府出示1200万的具体账目明细表,但政府一直不答复),但那时土地根本还没测量,今年8月份已测量了一部取得田款的村民家的土地,其他村民都还没取得货款。我就想问一下,面对这种政府,我们村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你好,政府征用我们的土地,给我们承诺的很好,让房子拆了之后才让签协议,政府给的协议是一平方兑换一平方,换的房子多的面积按高于成本价低于市场价给政府交钱,少的面积政府给予现金补偿,单价由政府商议之后确定,储物事和车库给予现金补偿,单价由政府商议之后确定。对于装修过的房屋,装修部分不给予任何补偿。这不是
你好,政府征用我们的土地,给我们承诺的很好,让房子拆了之后才让签协议,政府给的协议是一平方兑换一平方,换的房子多的面积按高于成本价低于市场价给政府交钱,少的面积政府给予现金补偿,单价由政府商议之后确定,储物事和车库给予现金补偿,单价由政府商议之后确定。对于装修过的房屋,装修部分不给予任何补偿。这不是
我处农村土地在今年3月被政府以建与我们设建材市场为由征收,并在3月底与我们就征收事宜进行了通知,和统计了土地面积和建筑等设施。但是,在半年后的现在,政府也没有就拆迁的事宜与我们进行协商,也没有通知具体的拆迁时间。对此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种植和发展,我们应该如何维护我们的权益。
请问我这边农村拆迁(崇州市),拆迁协议签的时候是今年10月份,我女儿出生是1月份并已经上户,请问拆迁后说是只能生产队出钱补偿我女儿的拆迁款对吗?大概要少3万块。这样的补偿是否违法?关键是小孩不能得到土地赔偿款,我记得民法有一条就是‘人的权利始于出生’,他们村去年是确权了的:生不增加,死不减少;请问这种确权是
请问我这边(崇州市)农村拆迁,拆迁协议签的时候是今年10月份,我女儿出生是1月份并已经上户,但村上和土地流转中心说是实施的确权法在09年确权,谁的承包权最后在卖土地的时候集体土地款就分配给谁,意思就是说小孩就是没有的(但我看过确权法,好像是没有这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二章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
我家在我2003年结婚后分家分户,父母一户,我跟媳妇一户,2005年,城建规划征收土地,县政府发文,每户每征占5分土地安置宅基地一宗,我家被征占1.65亩,经协调,安置我家一宗宅基地,因种种原因,未下线建房(去下线了,因其他家施工等问题,未能下线),2011年,我们队上自行征占土地安置宅基地,我们家两户因土地不足,
本村位于咸阳市泾阳县,由于现在开发,征地征房,但没有具体的规划,农民又不知道什么情况,跟着呼呼;最后就不知这些老板姓怎么生活
你好,好心的律师,我是重庆市九龙坡区蟠龙村的,2010年我们拆迁改造新城,土地进行征收。大概在6-7年前我们的土地就被帮摩配的厂或者其它工厂占完了,是村委会租用给他们的,我们每个农民每年都开了分配,都得了人均一样的钱。现在土地被征收了,拆迁办和村委会不给于村民们任何赔偿,理由就是之前土地早已被占,现在能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