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与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鉴定》标准差距太大。
最高法院制定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与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鉴定》标准差距太大。适用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一般是故意伤害行为,工伤鉴定的是工作中受伤过失行为。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再次伤害了被侵害人的心。94年制定的标准过时了应尽快修订。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在河南是不是管用
我女儿因误诊至残,鉴定所不用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鉴定,而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定残等能鉴定。请问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在河南是不是管用。我能不能要求用法庭用《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鉴定
前几天我朋友被人打了,下唇皮肤缝了6针(将近3CM),牙齿3个松动,舌向移位,1个牙齿缺失,还有3个冠折,请问能达到轻伤吗
几个人把我打伤了,现在双腿半月板损伤3度,法医鉴定轻伤现在需要做手术,面部、腹部、胸部受不同程度的伤
我是材料员,刚到工地,在工地上被公司下面的安装队老板的亲戚打了,有几个人一块打我自己,当时把我逼到没有防护的房顶上,我后面就是13M高空,我没有还手,也没骂他们,他们下手很重,不像第一次打架。公司说出面解决,安装队老板说:让我先治疗,费用他出,过几天后,医生检查出半月板伤严重时,对方说是我原来的老伤,
我是绍兴人,在骑车过马路时被车辆碰撞(无红绿灯),造成左外裸二处骨折及错位,交警判对方负主要责任,因没动手术,选择了保守治疗,半年多过去了,脚还是隐隐作痛,医院复查出来说骨裂没法愈合,请问是否可以做伤残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