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董律师,我是一名普通老百姓,去年7月份我的右手被人用菜刀背砍骨折了,已构成轻伤,对方在与我父亲厮打过程中也有伤口,构成了轻伤,现在已经由警察介入,我本人因工作原因未住医院,只是简单包扎,在费用上对方花的钱有可能比我多,如果和解的话,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我与同学斗嘴后,同学晚上在过道上打我后,老师劝开。后回宿舍,他带了4个人将我围在宿舍了进行殴打,将我按倒在床上,后因我忍受不了,将窗台上的削铅笔的单刃刀片拿起来乱挥,将2人的脸部划伤。一人伤口伤口长度为28公分,一人为轻伤。请问责任事故该如何认定?谢谢
情况是这样的:我爸爸前些日子和别人发生纠纷把人打了。因故意伤害被拘留37天(上周六被带走拘留的),现被关在七里渠,未被送检。现在受害人已经被鉴定为轻伤。属于刑事案件了。那是不是已经无法私了?对方伤是否严重,我没有见过,据说就是眼睛上方缝了3针,下方3针。我想知道,如果我们赔了钱,他是否37天之后可以出来?
1995年12月10日,哥哥因与邻居发生口角;被对方用刀刺伤致死,嫌疑人潜逃后于2011年清网行动中抓获,至今为批捕。询问公安机关说,当年的尖刀灭失,检察机关不予批捕。我们该怎么办?求解答。
某施工队挖断路面,在距施工地200米外的道路上大下坡处将一根绳子系在路两旁的树上,直接导致骑摩托路过的行人勒断脖子死亡,一人重伤。请问这一涉嫌故意杀人或伤害的行为被认定为交通事故的依据是什么?
某施工队挖断路面,在距施工地200米外的道路上大下坡处将一根绳子系在路两旁的树上,直接导致骑摩托路过的行人勒断脖子死亡,一人重伤。请问这一涉嫌故意杀人或伤害的行为被认定为交通事故的依据是什么?
我爸他是不注意才把“他”伤的!我们打算和他和解但是他不愿意!他和我爸在一个单位 有点过结!他现在在左臂膀有骨折!我妈有点精神不正常!我常年在外!老婆带着1岁半的小孩!他以报警现在我爸也到了拘留所!快到检查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