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一个季度已到,不想租下季度,是否要承担下个季度找不到租客的租金??
租了一个房间,交三押一,一个季度已到期,下个季度不住了,但是下个季度的房租已经交了,二房东扣押房租称年底了找不到租客要我承担找不到租客这期间的房租,(前提是我已提早20天告知我要搬走)请问这样可理吗?要怎么解决才好?
房客不到租赁期限就不租房了,提前一个月跟房主说了是否视为违规
我与房客签了一年的合同,房客当时是说要租一年的,但还不到半年的时候他就说不租了,当时是提前说的,还说合同上有一句话“租赁期限自2010年7月28日始至2011年7月27日止.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不再出租或不再承担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佩服对方相应的违约金。”我们双方就这句话一直
租了24天,房东家没有车库(之前没说),现在说我们电瓶车多太麻烦,有点不想租给我们,但又不退给我们租金,现在我们放车也不方便,不想租了,跟房东的关系也协调失败,就是不给租金,现在怎么办,没有合同,只有口头协议。如果这样可以的话那我找房子租给别人,再把人赶走不还租金?虽然不知道他们是不是诚心这样做。我想
租房不到一个月,房东把房子卖了,提前一个月已经电话告知我,是否算违约?
房子租了不到一个月,房东说房子卖了。房东电话跟我说,让我一个月以后搬出去。当时,租赁合同上写的是,有特殊情况的话提前一个月告之对方均不算违约。 那现在这种情况,房东算不算违约?如果我再去找房子的话,房东应该有对我补偿吗?
我通过中介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甲方的名字是房东,但是是中介代签的。租期是从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现在中介通知我说,房东只肯租到8月底。让我8月底搬出。解释是房东跟中介说好租期到今年8月底,跟我签协议的中介不知情,现在提前通知不算违约。 现在合同上有一句话“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
一个辽宁的买家,不想承担换货运费,就故意把衣服弄坏,该怎么办呢?
一个辽宁的买家(肯定不是新手),但是用一个淘宝新号拍的衣服,前面咨询的时候非常客气,说自己着急收货,让我们发顺丰快递,邮费是22元,我们于是按照要求发货了,过了几天,在深夜大约3点多的时候又重新拍了一件,还是要求我们发顺丰,但第二件衣服发出去的时候,他申请第一件衣服的退款了,原因是衣服小了不能穿,我们
请问他是否构成欺诈罪?违反合同法?我因他的原因在外租房费用他是否应该承担?
和一个朋友签订了家装合同。合同规定2012年12月20日完工。费用共计7000元。缴纳押金3000元,中途网上转账3次分别是:1400元,1000元和600元。后因某些原因他不做家具的一部分例如柜门,书架等合同签订物品。他承诺把无法完成的物品的费用退还于我。但至今没有兑现。甚至没有在与我见过面。连原本还剩的一些家装也无故拖着!
没有签订租房合同还有一个月的租金和押金都不要了,可以搬走吗?
当时租房的时候没有签订合同,现在和一起合租的那些人发生一些问题,事情是这样的,自从她们搬进来后,一入冬她们一直开空调的,屋子里的家电也都是她们在用,11月12月的用电量居然5000多度,她们没搬进来之前我们都是很正常的,因为电表没有分开,房东的意思是要我们平摊,我觉得很冤,我觉得我用的我不会少付一分钱,那不
我和B两个人一起给A担保。现A无力偿还,而B 却宣称不愿意分担责任,且B名下已资产。我的名下有2间店铺,但由于种种原因那个地区的房价下跌,我无法在短期内脱手出售筹钱,但若被银行拍,必然会远远低于我所愿意出售的价格。银行是否有权要求我一人承担所有债务?将我的店铺低价拍卖抵债?
我和B两个人一起给A担保。现A无力偿还,而B 却宣称不愿意分担责任,且B名下已资产。我的名下有2间店铺,但由于种种原因那个地区的房价下跌,我无法在短期内脱手出售筹钱,但若被银行拍,必然会远远低于我所愿意出售的价格。银行是否有权要求我一人承担所有债务?将我的店铺低价拍卖抵债?
我通过链家租了房,通过房东允许中间还进行了部分装修之类的,花费了不少钱,远远超了一个月的房租,刚住了一个月,现在房东又要通过链家卖房(房东并没有告知),应该如何赔偿?而且当时口头协议是长租不会收回,我们才装修的,这才租了不到一个月,搬家、中介费等费用是否应该一起赔偿?而且是否存在合同欺诈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