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城中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其中拆迁补偿协议应有集体与开发商签订,还是每一个宅基地的所有人和开发商签订协议。在什么情况下会对房屋进行强制拆迁
江苏泗阳各乡镇正在大做“农村土地整理”文章,以此来迎接国土资源部对复垦土地面积的验收,工作中只要在乡镇复垦规划内的所有房屋均要拆除,不管农民愿意与否限期拆除,过期要强行拆除(被拆除的房屋以间数为补偿基数不计面积,土墙300/间、楼房600/间、砖墙400/间),请问!农民还有民权吗?自己在几代人都住的宅基地上盖
院子被占.只赔偿房屋钱.无土地钱.理由为土地是集体土地(院子不属宅基地).
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县环城西路.因修路.要占用.公家声称我家院子没有证.是集体土地.上面建盖的简易房是违章建筑.要拆除.并将房屋按300元一平方赔偿.同时父亲在拆除过程中摔伤(2009年3月1日).那片院子曾在97年批了盖房.手续都办下后.城建局又以要修路为由不批准.当时承认是我家的地(现有当时批的那张作废了的证).现在公家同意给
我和父母的房子要拆迁了,我的反复子是建在集体土地上的。父母的房子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请问房屋拆迁是土地的赔偿应当怎样计算?
我们弟兄有二人,哥哥是农村户口,母亲已有86岁,在农村单独立户并由我扶养。 母亲在农村有房,我本人已在79年迁入城镇。现由于开发要进行拆迁(统一规划,每户宅基160平方,统一式样建造),请问我母亲能得到统一规划的宅基地吗?谢谢!
在村里大队分了一块宅基地,我有集体土地使用证,使用权户名是我的,我不打算盖房,如果拆迁给补偿吗? 按什么给?大约能得到多少啊? 如果不给补偿或补偿太少怎么办理相关证件啊,把集体土地使用证换成国有土地使用证吗?那么需要花多少钱?
农村集体农用土地改变为宅基地,房屋与房屋之间的巷道规划为公用地方,原土地使用权方是否还有土地使用权?
农村集体农用土地改变为宅基地,房屋与房屋之间的巷道规划为公用地方,原土地使用权方是否还有土地使用权?
比较复杂。情况是这样的: 我家和我小叔家是农村联体房,内部独立。该房屋地址的户口本只有一本,里面是我小叔一家和我和我老婆。户主是我小叔。该联体房有集体土地使用证。但证的名字是我爷爷。已经过世,留有遗嘱,写明该房由我小叔和我爸一人一半所有。我爸户口在别的地方。现要拆迁。 具我所知:集体土地拆迁中的
我们家是上海奉贤区某地的(农村户口),6年左右前 父母亲因为要供我读书,故卖了自家的房屋,买方是上海市中心的人(城市户口),当时个人签订了协议说:本方自愿将房屋转让卖方,放弃一切拆迁权利等等。当时也找了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做了个公正。 我想问的是如果我现在想把以前的房子拿回来 还有办法么?当初签订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