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公用地可否拍卖? 我最近拍得一宾馆,该宾馆标的由三部分组成(标的价为三部分价之和):宾馆房地产,宾馆现有的装潢及空调等,宾馆后院所在停车场的土地。宾馆房产土地性质为划拨,拍卖公司说等我交齐拍卖款项后,由委托方将出让金交与土地局,将土地变为出让地,并变更到我名下。 我拍得的这所宾馆大楼业主目前由三部分组成:一部分住宅,一部分其它商业如饭馆等,另一部分就是我此次所拍得的宾馆。住宅和饭馆等房产土地性质为出让,并且都有土地证。 停车场还有一排已经售出的车库,目前停车场由所有业主公用,由专人收费。停车场的总面积大约为两亩左右,土地局将此两亩地向住宅,饭馆,宾馆摊后,据说还剩大约半亩左右,并将此半亩地评估做价。 委托方由此将此评估价做为停车场的地价,和宾馆房产捆绑拍卖。 现实的情况是停车场目前为所有人公用,虽说里面有半亩地属于我,可我根本就无法将它切割或划分,停车场实际上为大家的公用道路。 我想问的是:委托方这样做是否合法?换句话说,停车场是委托方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吗?我是否有权要求法院将停车场土地这个标的从总标的里面拆出来另行处理? 备注:这座宾馆大楼原由一家国营企业所建,宾馆由企业自营,其它房产全部卖出。停车场也归该企业所有。该企业倒闭后,将宾馆和停车场等资产交于国资委,本拍卖的委托方即为国资委。
电动车丢了,在停车场丢的,他们该赔偿吗?没有存车牌,只承认当时存了一辆车,而我们存的是两辆,如果走法律程序,胜诉机会有多大? 有监控,但他们的是现场监控,只能看,但是调不出来原来的录象,我就是想问,他们是不想让我们看吗?没有任何凭证,我是不是输定了?
前天去景区旅游,汽车停在收费停车场被碰,肇事车逃逸,由于停车场没装摄像头,看管人员失误,找不到肇事者
前天去景区旅游,汽车停在收费停车场被碰,肇事车逃逸,由于停车场没装摄像头,看管人员失误,找不到肇事者,停车场应当赔付修车费吗?
前天去景区旅游,汽车停在收费停车场被碰,肇事车逃逸,由于停车场没装摄像头,看管人员失误,找不到肇事者,我们去找停车场负责人理赔,停车场负责人拒赔,理由1、说我们没有证据证明我们的车在他们停车场碰伤,2、是说停车场没有义务装摄像头,3、是停车场收费只管停车,不保管车辆,停车场告示牌说明如下:1、本标准为最
6月18号下午2点30分,我们一行12位教师因学生放假才有空区盛世金柜KTV消费,当时保安承诺:24小时监控录像,有专人看管,我们就把随身所带的五台笔记本电脑放入车内,谁知5点多我们出来后发现车锁被撬,四台笔记本电脑等价值2万余元的东西被盗,当时报了110。事后KTV负责人说此事和他们没有任何责任,请问他们的说法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