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条款 1.甲方维修基金送经乙方,按物业规定交割、2双方愿按规定缴纳契税相关费用(费用各自自理)3甲方在交房时保证迁出所有户口, (甲方支付乙方每日50快违约金)4甲方,乙方后房屋交易中心受理同时支付,中介房产价1%房价中介费(各自3200元整)5,甲方煤气,有线电视通给乙方,过户费由乙方承担,6.乙方交清全部房款,甲方交房,同时水电煤全部结清(甲方如在交房日维迁出户口,乙方少付房款贰万元。作为甲方户口迁出的押金,2004年时候卖出的房子 但是买我房子的人在抵押尾款中扣押了5万元整 按照合同买我房子的人应该再给我3万元还剩2万尾款作为户口迁出时押金 但是压了5万当中3万没有给我 那怎么算呢
我想要买二手房,合同中约定在过户之前卖方迁出户口,但是现在说要推迟到收到银行尾款才签户口,现在我草拟了一份合同条款:内容就是卖方收到尾款后三日内将户口迁出,否则,按照每日100元交付给买方违约金,直至卖方将户口迁出为止。要是双方都签字了的话该合同是不是有法律效力。
你好,我要咨询的问题是: 我(乙方)购买了一套上海闵行区的二手房,按照我跟房主(甲方)签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中付款协议约定(2010年8月15日签的居间合同作为了房地产买卖合同的附件三) (1)除首付后的剩余房款以贷款方式支付给甲方; (2)乙方拿到产证后三天内办理放款手续,甲方收到所有房款后,于2010年11月1日之
在买卖二手房过程中,卖方说由于是首套房,无法马上迁出户口,要等他们购买新房后才能迁出。这样的情况下, 怎样才能维护卖方的权益?
老妈2007年买了一套二手房,那套房子是2006年卖家新买的,按照相关规定那套房子要买满5年才能过户,当时没听说户口问题,中介所也没有提醒,所以签订协议的时候没有写上户口迁移问题,现在叫卖家来过户,卖家以户口无地迁移的理由不协助过户,而现在过户需要派出所出具空户证明,请问有什么方法能解决户口迁移问题?
是这样的,我在房山良乡买了一套二手房,买前知道房主有户口落在房子里,所以我强调了过户以后要房主把户口迁走,房主答应了我也有录音录像,在合同里也规定迁出时间与超期违约金的支付。但是我付了首付款以后房主突然指出没有地方落户,迁不走户口,而此时我还有15万的尾款没有打给他。 我想请问下,像这种情况下,我是否
我们在合同里写了:卖方须在6个月里将户口迁出。 但在补充协议里又写了:如过卖方在规定时间里无法迁出户口,乙方同意协商,以协商结果为准,不予追究卖方违约责任。 请问,如果6个月以后我们协商达不成一致结论应该以什么为准? 例如:买方同意再延期一个月,但卖方要求再延期半年,双方达不成一致,应该按哪个时间为
二手房过户完成后,原房东因为是唯一住房,现无处落户口,买卖时合同已约定过户口30日内迁出,否则约定了每日的违约金。房东已新购房,但要14年交房。可否和他到公证处公证,这期间如果有他不参与纠纷?公证需要注意什么?另外合同两年诉讼期指什么呢?如果过了两年就不能追诉赔偿了?
补充条款 1.甲方维修基金送经乙方,按物业规定交割、2双方愿按规定缴纳契税相关费用(费用各自自理)3甲方在交房时保证迁出所有户口, (甲方支付乙方每日50快违约金)4甲方,乙方后房屋交易中心受理同时支付,中介房产价1%房价中介费(各自3200元整)5,甲方煤气,有线电视通给乙方,过户费由乙方承担,6.乙方交清全部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