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村里购买两间牛棚房屋,倒塌了是否可以重建?政府言而无信,失信于民,还不如梁山好汉一言九鼎!
我家4户人家,11个人口,共拥有住宅占地面积98平方米和2间牛棚房屋。2间牛棚房屋于1985年向村里购买,当时作为村集体事业的牛棚公开向社会拍买(村里不养牛了,土地承包到户),被我家以500元拍的!村集体最高权力机构考虑到我家人口众多(老大,老二已经成年),村集体最高权力机构经过全体村民开会通过承诺:2间牛棚房屋
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但已在房管部门有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现在这套房能否进行交易呢,交易时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在不知法律的情况下把耕地没通过政府租用给私人合不合法 和对方签的合同是直到政府征用为止,青苗费2年付清,只付了一半,现已租用3年,青苗费推后一年未付,合同是否还有效,想要收回土地应该采用什么样的法律。谢谢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来源,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生活补贴费的范围、标准和来源,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规定并拨付。居民委员会的办公用房,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居委会成员与征收人存在直接
我是江苏省苏州市常熟人,我在常熟所购买的房屋交付时开发商手续是全的,但几乎所有期房的业主认为开发商不符合交房条件仓促交房,并在销售时存在虚假宣传和广告,哄抬了房价及误导购房者。理由一,沿小区南侧的长约70米的小河未安装防护栏无认何警示标志及照明,河道由原先的6米多被杂物建筑垃圾填成了约2.5米。存在严重安
我是江苏省苏州市常熟人,我在常熟所购买的期房房屋交付时开发商手续是全的,但所有知情的期房业主认为开发商不符合交房条件就仓促交房,并在销售时存在虚假宣传和广告,哄抬了房价及误导购房者的嫌疑。理由一,沿小区南侧的长约70米的小河开发商说是属于他的。但未无任何防护措施及认何警示标志和照明,河道由原先的6米多
大家好,我想咨询,夫妻双方离婚几年后,一方能否要求法院拍卖之前他们共有的房子?胜诉的几率有多大?现在男方还住在房子里,而且已再婚;在外的女方,居无定所,子女工作也不稳定,生活没有什么保障。如果想胜诉,需要找什么证据?
我想咨询,夫妻双方离婚几年后,一方能否要求法院拍卖之前他们共有的房子?胜诉的几率有多大?现在男方还住在房子里,而且已再婚;在外的女方,居无定所,子女工作也不稳定,生活没有什么保障。如果想胜诉,需要找什么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