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此房屋是否可交付使用,是否可以向开发商索赔
此房屋是否可交付使用,是否可以向开发商索赔 我是江苏省苏州市常熟人,我在常熟所购买的期房房屋交付时开发商手续是全的,但所有知情的期房业主认为开发商不符合交房条件就仓促交房,并在销售时存在虚假宣传和广告,哄抬了房价及误导购房者的嫌疑。理由一,沿小区南侧的长约70米的小河开发商说是属于他的。但未无任何防护措施及认何警示标志和照明,河道由原先的6米多被杂物建筑垃圾填成了约2.5米。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开发商回答说防护栏要装的在考虑装的材质,至于河道是对面正在建的另一小区开发商的问题,让我们去问政府部门。)二,每户验房多出现了一定的质量问题如墙体及地面有裂缝和空鼓。(开发商说会修补的)三,销售时所宣传的学区是市区中小学,现在变成了乡镇中小学。前排沿河的房子当时的宣传是阳光观景房定价最高。(开发商当初说对河的地肯定拍下只造多层建筑不超6层,现在被另一开发商拍下造11层的小高层。他也没办法)以上这些都误导了购房者,整个房子与当初定位宣传的高档优质小区明显不符,房屋定价不实。而且现在买现房的房主和当初定期房的房主价格是相同的有的房子房价还降了造成了期房业主的很大的经济损失。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波波1808(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3-01-14 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