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咨询 法律咨询
登录        电话咨询

诉讼(1)请依法判定被告刘丕俊立即偿还欠款剩余本金叁万元(30000元)

诉讼(1)请依法判定被告刘丕俊立即偿还欠款剩余本金叁万元(30000元)。 (2)剩余16个月的利息按银行利息计算。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自行承担。 事由与理由: 被告人:刘丕俊于2017年5月5日唆使他的朋友付玉仓到我家借钱,担保人说只要给借钱月利息按1千元计算。并承诺担保还钱,写了借条40000元,约定1个月期限还清,本金利息共计四万壹仟元整(41000元)时间到一起还清,到期并无兑现,由于我和被告以往有经济来往,关系很好,抱着对担保人信任的态度我同意借钱给他们。后来多次向被告索要欠款,给了10000元本金和5个月利息5000元,再后来都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欠款人也居无定所,也无联系方式,所以诉至托里县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被告偿还剩余现金及利息。

问题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提问人:ask201903018w3
提问时间:2019-03-01
相关咨询

案件经过两审胜诉,依法判定被告依法偿还原告工程款,被告是某地管委会,其所有的房产以及土地依法被查封

案件经过两审胜诉,依法判定被告依法偿还原告工程款,被告是某地管委会,其所有的房产以及土地依法被查封。两审后被告到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被撤回维持原判。法院依法执行对被告财产的拍卖,执行程序途中,检察院提出在该案件中由于管委会某负责人涉嫌渎职,有可能是致使该案件原告败诉的原因。因此要求法院停止执行。请

ask20150427txj 已过期 2015-04-27 回复(1)

2018年5月7日,我再次诉讼当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撤离原告房屋

2018年5月7日,我再次诉讼当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撤离原告房屋,被告辩称原告未举出任何证据证实被告侵犯原告房屋,被告并没有不要原告居住的行为。难题①(因孩子分割的房屋是个窗户,需打开改为门才能出进,协议书也说明了各走各的门,但被告唆使其父以老买老赖着。法院判决协议已发生法律效力了。已是孩子的了,

ask20180707ntq 已过期 2018-07-07 回复(5)

被告人是农村单身汉,法院己胜诉偿还本金及利息,但被告拒不復行说无力偿还

被告人是农村单身汉,法院己胜诉偿还本金及利息,但被告拒不復行说无力偿还,现在最好的办法是什么?

ask20180723urz 已过期 2018-07-23 回复(5)

被告是农村单身汉,法院判被告偿还本金及利息,但被告拒不履行,说没钱

被告是农村单身汉,法院判被告偿还本金及利息,但被告拒不履行,说没钱,家中又没有可强制执行的财物,现在最好的办法是什么?

周家乐爸爸 已过期 2018-07-23 回复(13)

崔律师好,最近碰到一个问题,一个被告欠我钱,我有借条,我在诉讼请求上都写了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债务

崔律师好,最近碰到一个问题,一个被告欠我钱,我有借条,我在诉讼请求上都写了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债务,为什么还要判他不用还。因为这个借款是2007年借的。且是夫妻存续间,很是呐闷。法律不公平啊

ask20180813x0p 已过期 2018-08-13 回复(6)

小额贷款,本金已还完,剩余的无力偿还怎么办

小额贷款,本金已还完,剩余的无力偿还怎么办

ask20180911upm 已过期 2018-09-11 回复(1)

公司有货款迟迟没有回款,于2017年3月委托律师对欠款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

公司有货款迟迟没有回款,于2017年3月委托律师对欠款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按照我司对律师委托的协议,代理律师代表公司处理本案件的法律相关的全部事务。律师在17年下半年就告诉我们法院已宣判我们胜诉并要求对方限期偿还货款,但我们迟迟从律师那里拿不到判决书,对方也没有尽快还清欠款的迹象。直到今年开始我们

ask20181112bge 已过期 2018-11-12 回复(3)

2015年对方欠货款至今只还一小部分,剩余欠款拖延不还,有欠条,但不正规,是否可以诉讼解决?

2015年对方欠货款80万,当时只开具货款票据,无欠条,之后追讨回20万,并让对方打上欠条,但欠条只有债务人签字和欠款金额,之后一直拖延不还,请问此种情况是否可以申请法律保护,是否能够胜诉?是否需要收集其他证据?,谢谢!

糊涂的小马 已过期 2018-12-09 回复(14)

请问如果因为赌债问题,无人证证明是赌债,且有欠条,法律判被告需偿还欠款

请问如果因为赌债问题,无人证证明是赌债,且有欠条,法律判被告需偿还欠款,那么被告偿还不起,最严重会遭受什么刑罚

ask201901284kl 已过期 2019-01-28 回复(1)

诉讼请求: (1)请依法判定被告刘丕俊立即偿还欠款剩余本金叁万元(30000元)

诉讼请求: (1)请依法判定被告刘丕俊立即偿还欠款剩余本金叁万元(30000元)。 (2)剩余16个月的利息按银行利息计算。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自行承担。 事由与理由: 被告人:刘丕俊于2017年5月5日唆使他的朋友付玉仓到我家借钱,担保人说只要给借钱月利息按1千元计算。并承诺担保还钱,写了借条40000元,约定1个月期

ask201903018w3 已关闭 2019-03-01 回复(0)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
在线咨询律师
隐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