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施行前的医疗纠纷能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吗? 我就医时发生误诊,造成了人身损害,找到医院、卫生局、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都一致让我去本市医学会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但我不相信本地医学会会会站在公正的角度处理问题,请问我怎样才能避开本地医学会的鉴定,实现异地鉴定呢?如果我起诉到法院,法院会同意我的异
今年3月29号在医院做剖腹产手术,手术后发现不能走路。去上海华山医院检查结果L2神经损伤明显。现在平地能走一小段很慢。在医学会鉴定,鉴定结果医院没有过错。可现在都九个月了腿每天都疼特别是晚上。走路还是不方便。上厕所要人搀扶才能蹲下。医院说鉴定结果他们没有过错就没有任何责任。是不是医院就一点责任都没有!请
以医疗侵权人身损害起诉:——————开庭时申请了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法院同意现已摇完号,并已定下做医疗过错鉴定和因果关系鉴定。可现在我想要求法院直接判,原因是因为医院的病历上有非常明显的造假不实的地方,且前后矛盾, 请教经历过这样事情的律师:1:医疗过错鉴定是不是指首先病例是真实的没有伪造行为,然后就医疗行为
我妈因交通事故至高位截瘫近6个月(对方全责),本想满6个月就进行伤残鉴定,但因可能永远不能出院,还没有自主咳痰能力,先后三次出入重症监护室,后续的医疗费用还很大(可能会上百万),鉴定中心的工作人员说鉴定后表示治疗结束,后续医疗费用主张非常困难,可能只能拿到一点点,是这样的吗,如果我们不鉴定,自己又付不
在医学会医疗鉴定,其中有一项鉴定说明,在医方检查出母亲体内的真菌对“两性霉素B”敏感,氟康唑耐药时,6月23-6月27日仍然氟康唑治疗。医学会的鉴定为:“但鉴于患者的真菌性腹膜炎已临床治愈,其不足与患者的死亡无关”。我手上的证据证明真菌性腹膜炎由始至终都没有治愈过,何来临床治愈?请问律师,这样的情况我该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