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期间生大病,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提起赔偿?
工龄十年,遭到公司辞退,要求自愿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八千元,合理吗?
我是青岛胶南的一个韩企的普通工人,97年去的公司,99年开始投保险,最近企业效益不好,我在这个公司工作了10年以上,现在公司要求自愿签订解除劳动,并且赔偿八千元现金,我们公司是一年一签合同,今年的合同是10月份到期,我们现在的工资是胶南市最低工资标准,加上保险每个月才620元左右,不知道签订这种协议何不合法?
公司被合并,要求先解除原有劳动合同,然后跟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赔偿吗?
很奇怪为什么既然是“合并”还需要先解除合同,正常的法律程序是这样的吗?公司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我去年11月九号去公司,到今年2月3号接到人事通知过去,原本是9号开始转正了,可是他们提出要延长我两个月试用期,而且我一开始应聘的是制图文员的工作,后来和当时的经理协商,先做文员,然后再着手工艺制图,谈的自然也是文员的工资,可是到了三个月,他们说我做项目做的不够,要延长我两个月试用期,可是这本不是我的工
问 题: 我于1991年10 月参加工作,在工厂上班。2003年企业改制,由另一家公司接手。老厂于2004年宣布破产清算。在此期间,我一直在工厂上班,失业证一直在新公司存放,从未领取过失业金。2010年,由于企业经营不善,一直处于半停产,公司就开会宣布,不愿上班的,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合同,协助办理失业,并按每工作一年按800
公司要求强制性对怀孕妇女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怀孕妇女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公司现在希望给予一点补偿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如果女方主张接受公司的补偿,是否可以视同为双方通过协商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补偿也就只有违约的几个月的工资,并不能得到三期为止的劳动工资和社保?是这样子吗?我怕自己被陷进公司的圈套里面去,所以一直坚持要履行劳动合同。
我在这家单位从2010年3月1日上班/仓库主管,试用期2个月,合同签3年,10月18日公司老总口头通知我11月18号离职,理由是物料监督管理不佳(属下有一个仓管员在一次退货中因口头协商直接退补而没有开退货单,而前门保安在没有放行条的情况下失职给予该供应商放行出厂了,,,),我没有什么重大过错,并且从3月份签合同后直到
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我是公司在上海的业务,11/10接到总经理电话上海业务取消,并电话协商11/21(公司每月发薪日)将上月工资6000以及所谓赔偿4000元一起给我。在此期间公司有通知我去办理离职手续,我有回复没收到钱不予办理。再次沟通后,大家决定当面处理问题。 11/23我有到苏州公司,总经理此笔钱需要在过些天(我有
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我是公司在上海的业务,11/10接到总经理电话上海业务取消,并电话协商11/21(公司每月发薪日)将上月工资6000以及所谓赔偿4000元一起给我。在此期间公司有通知我去办理离职手续,我有回复没收到钱不予办理。再次沟通后,大家决定当面处理问题。 11/23我有到苏州公司,总经理此笔钱需要在过些天(我有
我刚过去公司一个月发现怀孕了,公司有6个月试用期,现在是第三个月,但一直未与我签订任何合同,现在公司以效益不好,压力大想要辞退我,我可以要求得到哪些补偿?我产假时的生育津贴是不是就没有了?
您好!咨询一下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要解除合同,公司应该怎么补偿我?而且在职期间只上了五险没有一金
您好!咨询一下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要解除合同,公司应该怎么补偿我?而且在职期间只上了五险没有一金,是不是也要把一金给我不齐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