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儿子,因触犯刑法后,他从良心和法律可宽恕及信任的角度出发,主动向有关公安机关自首,此后法律给予判出有期徒刑,但从此人逮捕至两年之间,有关管押部门不让我与儿子见面,直到儿子到新疆乌鲁木齐市空军医院就医,儿子陈述是在逼供的时候被打成这样的。经专家确诊,我才彻底得知,儿子的双眼已失明,且情况更加严重。
事发情况是这样子的,我是一名出租司机,一次的出租被搭乘的客人扔了一包白粉在口袋,我并不知道,而当时,乘坐的客人,也下了车,我想当时他早已发现了警方。 我被带到了警察局,面对他们我实话实说,这东西并不是我的,可我口说无凭,他们对我冷酷的刑打,请问,我该怎样去讨回自己的公道。
2002年秋,闫某(男,42)被怀疑酒后杀害一名与之有染的女子,公安机关于次日凌晨将其逮捕。闫某在审讯过程中才得知该女子被害。公安机关在现场并未发现直接证据,于是将闫某监禁,在此期间对其严刑逼供。带着手铐脚镣的闫某,被毒打了七天七夜,终因招架不住而招供。闫某自小生活和工作都很顺利,从未经历此类事件,原以为
两个月前我妹家撞车了,我过去看了。正好我们村有人结婚,村里几个哥们开车送亲经过车被刮了,那人开车就跑,这些人去追把人打流血了,缝了十几针说是被认定为轻伤。因为离我我妹出车祸的地方也就二三十米,我听后也赶过去看。我到时交警也在现场,人躺倒了已经。今天警察来我家,要我明天去警察局一趟,态度强硬,我说我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