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出纳,刚上班,并且刚接手这个公司的出纳,有一个已离职的员工拿着一张汇票来盖章,老总同意让他盖章,让我把汇票留下,自己存进银行。我问老总这张汇票是怎么回事,老总说不是货款,汇票到期存进账户后退还给他。所以对方没有留下,我没有强求,我没有自己存银行去。后来查出这笔汇票是货款,现在那个员工拿着汇票不给,怎么办?走什么程序可以要回?我给他盖章是不是违法了?
我于2009年8月31进入公司,签定了两年劳动合同,合同到2011年9月到期,但现在要更换公司,由另一家公司来接手,这样原公司算不算违约,是不是违法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原公司也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我会得到赔偿吗?我会得到怎么样的赔偿,谢谢,急
公司押1000工资 扣200工资 不签合同 不交金 国定假日照常上班 不按照国家规定给工资 原本是做12小时休24小时的 因为这里找不到人 就我们两个轮班上24小时休24小时 这个算不算加班费?
前几天被我们班的男同学差点被打,因为还有班里别的同学劝架,他没打到我,我要求领导严重处理,而领导为我《请问,他打到你了吗?打到人才算打人,因为他没有打到你,所以这是我的处理方法是写个检讨在全班同学面前道歉就可以了》 我不服,因为劝架的同学有的身上都呆着青,有打人的举动那就是违法行为啊,上这么多年学,
我弟弟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罗”借了许多债务,而且从没用于家庭,现无能力偿还出走,与家人失去联系,“罗”带人闯进我父母家,不走,严重影响老人的生活,且我父母无能力替他偿还,请问他们在我父母家不走,是否违法,因如何处理? 他的行为违反那一条规定?他的行为是否属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什么行为属于非法侵入
股东抽逃资本怎么去鉴定和判断,会计查得到么。这个取证怎么取,怕很难告。是去法院起诉还是直接经济侦察局报警,但都好象行不通,而且既然老板都是有心躲的,就算去法院告了他也不得来,要是搞缺席判决就太耗时耗力的。最快的方法还是找到股东,这个怎么找,除了身份证还没变
我的钱包在公司丢了,监控看到有人在我离开后坐了我做的位置,怀疑他是嫌疑人,但不知怎么跟他沟通,让他还给我,我想咨询一下,捡到东西不还是不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