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祖上的房屋在1953年土改时分给一农民,还有土地证。由于后面他家迁到外地了,所以在1989年经双方协商,我家借六百元给他,他借回房子给我家住。最近我家做新房,把旧房(前两年由当地镇政府为我们重新做过统一的房产证)拆了,那人说没经过他同意,要挟我们出六千元给他,否则拿出1953年的土地证说要告我们,请问我们有胜算吗?
我父母最近收到一张收条,上面内容是这样的,现收到某某餐厅承包人XX,承包押金X万元正,承包结束返还给承包人。然后是我父母签名,以及日期2000年12月17日,前几天她来问我拿回押金,你看,过了12年,还有法律效应吗?如果她要起诉,是不是我们要支付她。
我家在村里有个宅基地因为经济原因一直荒废 没有建筑物 现在村里说这块地方不是我家的了 是村里的地方 我家有五十年代的土地使用证 不是红本 只是一张纸的那种 上面清楚的写明了这是我家的宅基地 请问这个土地使用证是否有法律效力 要是打官司的话能不能赢 我现在可以在那里盖房吗? 一直慌着的这个地是我们家的祖宅,
我爷爷有3个儿子,我伯伯,我爸,我叔叔,当初我爷爷就建了5间房子3人分,我爸刚好老二,在中间只分到了一间,所以我爷爷就把我伯伯房子地下室做为了我家的永久厨房,并立下了字句大家都签了字,时间是大概20多年前,那时根本就没考虑以后的变化,但之后要办理土地证,地下室这块土地归属就有了纷争,我想问下如果我家把这
你好律师,我爷爷奶奶死后留给我一张1951年的土地证和一张川沙县不动产土地房屋权利移转草契归属我的爷爷奶奶这边的。 上面有政府大印,大概在现在的浦东合庆这,但房屋大概没了,土地现在不知道具体位置。这张土地证上面有爷爷奶奶2个大伯等五个人名字,现在有一个伯伯还活着在外地户口50几年从浦东迁出。当时爷爷奶奶户
您好 我为朋友担保了一笔8W的借款 后来朋友向债权人又借款4W 这个4W是我不知情的 现在债权人把这个4W也写在了我签字的那个欠条上 但是这个事情他病没有和我说 我是到现在见到了欠条才知道的 而我的朋友已经跑了 不见了 债权人拿着那个改过的欠条要求我还款 请问有效吗 他说对多不算上那4W 要求我还8W 我真的没有能
今天到当地财政局办理了更换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更换手续,但走的时候也忘记问了是否能把以前的证件带走,工作人员也没提醒我,时候总觉得不妥 所以想问一下更换新证后,以前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还有没得法律效应
今天早上,我到我们当地财政局,办理了更换会计从业资格证证书的手续,办完后离开财政局时未将以前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带走将他留在了财政局,想请问以前的会计从业资格证还有法律效应么?
我家有临街营业房4间,是祖传土地,2009年旧村改造拆除,拆迁合同双方约定18个月回迁营业房,时隔4年甲方诋毁合同,不给营业房,原因集体所有制土地,村民大会决定,没有营业房这一说法,请问1951年国家颁布土地方产证还具有法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