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关于土地归宿及相关字句的法律效应问题?
关于土地归宿及相关字句的法律效应问题? 我爷爷有3个儿子,我伯伯,我爸,我叔叔,当初我爷爷就建了5间房子3人分,我爸刚好老二,在中间只分到了一间,所以我爷爷就把我伯伯房子地下室做为了我家的永久厨房,并立下了字句大家都签了字,时间是大概20多年前,那时根本就没考虑以后的变化,但之后要办理土地证,地下室这块土地归属就有了纷争,我想问下如果我家把这块土地所有权让给我大伯家,重新立下字句比如说借我我们使用几年双方签字,是否被法律认可,并在这几年内大伯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回自用?或者您有其他建议非常感谢您能回复!!(急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shi7……(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2-07-14 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