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上一个新楼盘的一套房,说是开发商已交过税,现房现证,我看了有单独的房产证,就是我看的这套房单套房的房产证,载所有人为“王某某”,附记里共有人另有七个人,都写在房产证上了,也就是说房子是8个人共有的,他们说这8个人开发的房产,开发商就是他们8个人,他们说到时签的合同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是二手房转让合同,而且由于8个人聚齐难,全部委托给另外一个“吴某”代为签合同并收款,经公证处公证过的代理,我看着应该是没问题,而且给我看了房产证,土地证,土地也在8人名下,是出让地,是个总土地证,还未分割,说是以后会给每户办土地分证,请问这种自然人自己建房来卖的,合法吗?而且他们确实是把每套房的房产证都办下来了,我还看了别户买他这房办理的房管局的“受理通知书”我们也去问过别户,说是确实已经过户完了,过户过程还非常快,而且还给办银行按揭,我去房管局查房产证也查得到,有备案,请问这种房我们能买吗?买了以后会有什么风险?如果不能买,问题是出在哪里呢?
只有一个条子,是这样的:收到买方15万(总房价40万),其他款项待过户后再付清。具体房屋地点未写明,已交付,但现为买房母亲居住,后其母死,卖方想违约可以吗?未约定违约金。当时卖方产权为其母,现其母已死,至今仍未过户
想请律师起草一份还建房买卖合同,咨询一下是否收费,如果收费大约多少钱?是律师把合同让委托人看后付款还是先付款后给合同文书,合同什么时间可以写好交给委托人,如果付款后,委托人对合同内容不满意怎么办?
我亲戚在武昌区准备购买一套还建房,此房在租赁期间,我家亲戚与售房人曾经协商过,售房人要求一次性付清付购房款之后将已经出租的房子移交,但是目前他还没有房产证,他说到村里面更改名字就行了,到时候村里面统一办证时就按更名后办成我亲戚的房产证了,我亲戚现在很矛盾, 1 怕购房款一次性付清后房产证办不下来,或者
问题就是还建房还没确定下来,没做好,现在我要买房子,合同上是先付一部分订金,等交易完成后,在付剩下,如果期间卖方违约,这个违约金是按照有没有什么相关的比例来算,还是有随自己写啊? 现在已经写明多少钱一平方了,如果没有写明违约金,到时候违约要加价,卖方是否可以这样?
还建房买卖,现在已经写明多少钱一平方了,如果没有写明违约金,到时候买房违约要加价,卖方是否可以这样做?如果没有写明违约金,买方有没有相应补偿,还是卖方可以无条件违约,还有还建房现在还没做下来,卖方还没去相关地方签名选房,是不是房子做好后,到时候可以买房直接签名,这样以后买方就可以直接办两证。
还建房买卖,没有写违约金,说明要80-110平方之间,已经说明多少钱一个平方,已付23W款,余款等完成交易后支付,如果卖方违约,比如涨价,没有写违约金情况下,我起诉可以拿到多少赔偿?这个赔偿是贷款利息还是银行存款利息算?一般情况下最少可以拿到多少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