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注册了一家公司,我实物(房产)出资120万,朋友现金出资30万。我把我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另一个朋友,这个朋友想撤资,他的目的是要回房产,能操作么。
我们公司是有限公司,公司在2011年1月27日签订了股东协议,并且确立了3位股东,股东A\股东B\股东C。现在股东C要求退出,并且要求公司把股资完全撤出。公司该如何抉择?现在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非常需要资金,股东C的行为有点釜底抽薪的感觉~~ 我公司可不可以先要求股东C写一个撤资申请,然后公司给出相应的撤资方案,比如1
你好! 1、公司的注册资金的第一期到款为现金,注册资金与实收资本的差额在第二期以无形资产评估后的金额补齐,那么在注入无形资产后,原有的以现金形式入股的各股东的持股比例是否发生改变?抑或还是当初现金入资时的比例? 2、若有股东撤资,撤资时(有转让和减资两种吧?)是只用退还/转让本金?还是需要按第1问中说的
父亲去世了,走的很突然,什么话都没留下,父亲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三十八,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怎么能把父亲公司的钱取出来,是不是要请个律师,我们对父亲公司的情况一点都不了解
我今年9月份到合肥一家公司上班,公司是一家贸易有限公司,刚去的时候公司没有签合同,老板说营业执照还在申办中,暂时以某某公司的名义开展工作的。后来10月底的时候,老板说营业执照下来了,因为以前的名字没批下来,就用现在批下来的营业执照上的名字,具体的我也不是太清楚。后来公司好像效益不好,我做到11月份就辞职
今年3月份 我们3人合伙开办公司 都有在工商局签字 因为法人和我跟另外一股东的经营理念不同 所以我们2个股东要撤股 当时8月份 我们三人私下签了分协议 内容是这样写的 欠条: 因公司经营理念不一致 现2股东提出退股 撤销公司建立之初所投入的十万四千元整,因公司处于关键的发展时期 公司法人无法退还当初2股东所投入的
我们有几个朋友一起合伙开了一家公司,为了方便用别人的名字起的营业执照,所有出资股东并没有写在营业执照上,法人并不是其中任何一个股东。只是通过合同约定,请问这样是否有法律效益?
请问个人私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作为股东个人私章在银行办理验资户时使用,验资户注销后是否还具有公示性?由于这枚股东私章是法人为了验资帮股东代刻,股东本人还有其他私章,因此股东想在验资结束后销毁掉此枚印章,如何证明私章已销毁呢?
我和一股东合伙投资经营两家餐饮店面,因为另外一股东负责会计工作,因为做假账,隐瞒虚报真实的利润情况,经过几次协商,我们决定分开经营一人负责一个店,并自负盈亏经营三个月,签订协议,在分开经营期间,另一股东因为我的店生意好,跑到我店里赶客,并驱逐我员工,并锁上店门。断不承认和我签订的三个月独立经营和自负
我丈夫2009年死亡,现有一未成年女儿,丈夫生前是一家公司股东,当时这家公司章程里没有对股东死亡股权处理文字。 请问:1、我和女儿能否按《公司法》继承股权? 2、如果能继承股权需要办理手续吗? 3、这家公司这几年都没通过我参加公司股东大会,我对公司情况一点都不了解,这种行为对吗?
我丈夫2009年死亡,现有一未成年女儿,丈夫生前是一家公司股东,当时这家公司章程里没有对股东死亡股权处理文字说明,我也一直未办理股权继承和变更手续。现在这家公司在章程中加上了对死亡股东股权处置说明,“股东死亡后其股权不能继承”这一条。 问:1、我现在能否还能按《公司法》继承丈夫的股权吗? 2、我现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