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是司机,某天他在车上等乘客,售票员下车拉人,与两名乘客(注:外地打工者)在车站发生争执,随后打在一起,我朋友看到外面很乱,就出去看看,发现售票员和乘客2人打在一起,就过去问个究竟,在劝架中被乘客2人中一员打倒在地,我朋友气不过就与他们打在了一起,由于当时很乱,售票员用砖头打伤乘客中一员,之后逃逸
经销商雇的临时工因在自家铺面堆放东西时,因摆放货物使原先已摆好的东西掉下来,砸中脚,现临时工起诉以民法通则126条,起诉自家全赔,经销商免责,如何打这官司,
民事纠纷造成人身损害,经过公安机关调解后,达成赔偿协议,半年内,一方当事人身体持续疼痛,是否可再次要求另一方进行赔偿? 补充:一方当事人是农民,伤害到背部,现在自称一直腰痛,不能下地干农活,要求以后每个月赔偿他的务工损失,医疗费等,请问他的要求合理吗?之前在公安机关的调解下,已经赔了当时的医疗费了.纠纷是去年12月
李律师您好,我想咨询如下问题:我是做木地板生意的, 今年5月,一客户安装木地板后,以有小问题为由,欠我的货款800元,后上门已为他解决但货款迟迟不付,追讨数次无果,最后一次追讨对方一家人竟出手打人,把我和我的员工都打伤了,我去医院照CT后,确诊为左腰3根横突骨折,想咨询一下这种伤害是否算已构成轻伤,如果要
事情这样的: 我外婆【70岁】于近日和邻里发生矛盾,起因在于对方故意破坏我外婆的私人物品。然后我外婆一气之下也要弄坏对方的某物品【- -!】然后对方【一对母女,母亲50岁,女儿30岁】就按倒我外婆并拳打脚踢。 我外婆情急之下咬住了对方正打过来的手的手指,然后将之不幸咬断【这个断不是手指咬下来,就类似
有个民事纠纷 当事人不小心失手将另一方推到在地导致骨折,事发地在崇明,此次骨折完全可以在崇明当地医院治愈,但是受害人要求到市区三级甲等医院医治,并用进口药物,这些药物不在社保报销范围内,请问当事人是不是可以不承担或者承担这些医疗费用 谢谢 崇明是率属于上海的一个郊县,离上海市区比较的远。
今天我老公叫出租车司机给眼睛打出血了,情况是这样的,我老公站在路边边等车,边吸烟,然后正好打我的这个出租车司机停了下来,我老公就坐上了车,结果这个司机说不让吸烟,我老公就开车窗户结果没打开,我老公就说你得车窗打不开你给我打一下,结果这个出租车司机就对我老公说粗口,我老公就跟他在车上炒了几句,结果这出
我叔叔在广东打工,公司没有与他签订劳务合同,同时还强制员工加班,我叔叔为此向有关劳动部门反映了此事。公司因为这事对我叔叔进行了人身攻击,现在我叔叔被他们打得住进了医院。现在我们应该怎样做?期待您的回复
我宿舍同事从12:00出去到晚上5:00多回来,在他回来的前7分钟左右我从家里回来回到的宿舍,当时宿舍就我一人,他回来之后发现他手机丢了,手机放在床上用被子盖着的,然后他怀疑是我拿的我跟他解释我也是刚到不久,我没看到他的手机,他不信最后他拿刀捅了我一刀,伤口在背上,伤口2-3CM深,缝了2针,最后他向我道歉说他因
我亲人因下地务农时与他人发生纠纷,被其几人打伤住院两个月。现在身体基本恢复,但是还是不能像正常人一样干活,最为严重的是没有了夫妻间应有的性生活,造成家庭生活不和谐。对此,我亲人有没有权利向对方征讨精神损失费?如果有,应该是怎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