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迁回娘家已经6年多,期间再婚生女,女儿户口也和我的一起,都在娘家。请问能享受村民一切待遇吗?
这是春华镇政府给我的答复:"官塘村于家坪组的集体山林到现在并未征收或征用,该组村民更无任何待遇和分配。在召开户主大会与会户主一致认为:胡小燕同志将户口迁回原地时,户主不知情未签字同意,只是组长的同意盖章,如果遇到国家或任何征收的情况,胡小燕同志不享受任何待遇''我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作为政府机
离婚单立户后,村里以村民自治法说我只是寄挂户口,不能享受村民待遇,是否合法?
我和前夫离婚后在他们那里单立户出来,原来一直有户口和土地,但是现在队里土地被占分补偿金时,队里却以《村民自治法》为借口说我只是空挂户口,不能享受村民的权益不能得到补偿金,成了一个只有空户口没有土地的黑人,是否这一说法合法?我能不能得到自己应得的待遇?有其他方法涛哥公道吗?
我,女,安徽桐城市新渡镇凤凰村村民。经历二次不幸婚姻后,我现在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只好带着二个年幼的孩子迁回娘家,在调整承包地时,可是村民小组长不仅拒绝分配土地给我,还暴力收回了我娘家仅有一亩田。 村民小组组长拒绝我的理由: 两年前迁回户口时,我曾作过“不找生产队麻烦”的承诺。 我是出嫁姑娘,
结婚时户口迁到男方家,现在想离婚,没有房子,又不想迁回老家,户口该挂在哪?如果还留在村里,还能享受村
09年结婚,结婚时户口迁到男方家,现在想离婚,又不想迁回老家,可以留在村里单独立个户头吗?可是我和孩子没有房子,户口该挂在哪? 如果还留在村里,现在村里要拆迁,给交养老保险,将来能按照人口份分钱,我和孩子还能享受村民待遇吗?
我哥哥还没结婚,本人已婚,应老公是外地的,我户口迁过去。老公那边也没土地分,所以户口一直放在娘家。儿子2010年出生,出生报户口随我。我的计划生育村里不管,我想报独生子女,村里不给报。现在村里每年分土地承包钱,村长认为我已经嫁出,所以不享受村里一切待遇,我想请问下,我可以享受村里待遇吗?我应该怎么样维护
我是在本村生,本村长的。16岁(1980年)工作,户口迁到了工作单位烟草公司。但是39岁(2003年)下了岗。单位说户口原来在哪里,再迁回哪里。又于1999年离婚,2006年才把户口迁回原籍。请问我还能享受村民待遇吗? 现在村里说我是空挂户口,是什么意思? 为什么外村同样经历的人就能够享受村民待遇而我不能? 我应该怎样
本人2004年结婚,2007离婚,户口从一出生到现在都没变动过。2011年前都很享受到村民同等待遇的,2012年开始规定出来不能享受。 当地法院不受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