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家承包耕田的其中一块地,1983年承包到户归我耕种,19999年换新的土地证,那块地继续归我耕种。因该地路途遥远,我将该地转租他人并收租。因该地贫瘠并有野猪糟蹋,于2010年免了租种户的租粮,口头协议由他代交国家征购粮,并将该地过户与他。(土地证有二本,为《土地承包证》和《土地经营权证》。《土地承包证》注明承包总面积;《土地经营权证》注明详细各地块和面积,附有空白变更栏。)当时过户给他时由村文书在双方的《土地承包证》上注明相应增删面积,无字面协议和和转让签字,无村委盖章。现该地因建高速公路被征用,请问:那块地征用款应该归谁得益? 他主张:已经过户他就应该归他得益。 我主张:该地权益仍应归我。理由如下: 1: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承包方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经发包方同意后,当事人可以要求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注销或重发手续。”“第二十七条 ……以转包、出租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及时办理相关登记;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及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等手续。” 因此,我认为当时仅在《土地承包证》上注明相应增删面积,无字面协议和和转让签字,无村委盖章。《土地经营权证》附页变更栏并没有登记变更,手续不全,应视为无效转让。 2: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第二章流转当事人第六条 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第十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因此,我无偿将该地交其耕种不应视为转让,只属转包,并可随时取回耕种权。 3:据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土地流转的解释“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因此,该地权益仍应归我。 4: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因此,我认为该地因征用已改变农业用途,他方不应因此得利。而且农村世代以耕种为生,承包期限到后,为贯彻农村政策稳定性一般顺延承包,今该地被国家征用灭失,我作为承包户将永远失去该地,应该得益征用款项。 我主张理由是否充分,恳请解答。 此致敬礼!
土地转让承包纠纷,法律咨询 几年前一村民搬到城市,他把自己的承包土地转包给我父亲,土地承包的本也交我 父亲。 7,8年过去了,那些土地我爸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种满了杏树并且都 已经开花,结果 。再加上这几年国家有退耕还林的政策,现在每年也能有几 千块的退耕还林款,这些土地的退耕还林证也都是
您好,我家有一块地,土地所有权是我门一家三口,但是土地承包证书上代表人是我爸,请问如果我爸想单独卖了这块地,是我们一家三口全部签字才能卖出去,还是代表人也就是我爸单方面签字就能卖出去。麻烦您给解答一下,谢谢!!
我爸爸在十八年前去世了,当时留有一块自留地(是和我妈妈一起开发起来的)。但是当时办的土地证是在我爷爷的名下(当时还有好几块土地都在他的名下)。现在在这块土地上还种有橘子树和桃子树,现在我家的叔叔自己想造路,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就将我家的这快土地给铲平了。包括土地上的树给全弄没了。我们就去想要个说法
对于农民土地长期合同能不能修改,物价上涨,土地增值,农民的承包费不增加,算不算损害一方利益,二轮土地承包12年至今没有落实到名下,土地证没有,粮食直补和种子补贴都给了承包户,我们每晌地承包费只有80元,去掉国家给的补贴,他们白种地,还赚钱,这合理吗?能不能给解决
我有一套房子,是在2001年的时候从别人手上买过来的,因为是集体土地,当时是说不能过户,所以只是私下写了个协议。现在这个房子要拆迁了,是听说如果拆迁,这房子的所有权还是属于原户主的,拆迁的所有签字,包括最后提供的拆迁款项的银行账号,都必须是由原户主提供的,是不是有这么回事情?我们有没有什么办法保护自己的
二十年前我家以3000元的价格购得别人不愿种的大棚一个,已经村委会同意并积极地缴纳了土地承包费等各项费用。在此期间卖方并未缴纳任何费用也并未以任何条件提出索要大棚,但现由于修路占用,政府赔偿一定的资金,卖方又提出卖棚不卖地的无理要求并企图索要一半的赔偿金,请问卖方这种要求在法律上是否合理?如果起诉我家胜
我有个表姐刚结婚不久,和她丈夫是相亲认识的,没有多少感情。她丈夫当初给我姑姑这边礼金大概是4万左右,结婚后不久,他就问我表姐拿钱,要求她将所有的钱都还回他,包括嫁妆,还说我表姐开的店也有他的份。我表姐没答应就回娘家了,然后他就天天跑过来打扰我表姐还有我姑姑,态度也很嚣张,我表姐也和他说用法律解决,但
我家承包了几亩土地,承包时间为二十年,才种了六年。但是由于国家要清理京杭运河,占用我家承包的土地,赔偿时村支书说只给青苗费并返还剩余十四年的承包费,拒绝支付国家给的土地赔偿款,他这样做对吗?国家给的土地赔偿款到底该给谁?我家应该通过怎样的渠道维护合法权益?敬请程律师解答,不胜感谢!
杜政全与王得富因房屋重建立下土地转让协议。 现在杜政全反悔,强行铲除兑换后我土地上的小豆,强行种上玉米。他(杜政全)因现在以“土地涨价”为由需王得富再补偿其四千元人民币.因上述协议缺少村委的章印。我想问下就是此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是否得补偿杜政全四千元人民币,如果引起民事诉讼我该怎么做?协议如下:
有一块集体所有土地,当时村小组的队长没有通过村民同意,口头答应给外来户村民聂某代为耕种,口头协议如村民需要应无条件归还土地,后来取消队长制度,2003年聂某与村委会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私自签下土地承包合同,2008年又续签了土地承包合同,限期30年, 关于土地承包合同 ,最近一次颁发的和最原始的哪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