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事发于福建石井菊江 我家在10年前向某位村民租用2亩耕地租期为10年(此地现并无合法拥有人) 并于当年建了个木材加工厂(公司有合法证书),家里曾经到村委会要求把该地批给我家,当村委会拒绝. 到了去年,得知被政府批给李某(经查实李某证书不合法),李某使用暴力强行占用该地一部分面积并建起大面积楼房,而村委会不于理睬,后来菊江村村民怒上街头(该村出现众多类似事件) 而此事件一再被给压了下来.. 我想请问下 我家能拥有该土地的法律途径 揭发该村政府恶行的法律途径
我父亲于几年前将一块土地连带地上作物苹果葡萄等租给同村村民甲种植,年租金400元,之间没签订任何书面证明。而后甲又将土地以每年400元租赁给同村村民乙,二者签订合同,并有双方签字,租赁期20年,甲只口头通知我父亲这个事情。所以我爸爸并没有看到合同,也没有在上面签字。乙在接手土地后,把作物砍伐掉,种的杨树,现
我阻了一片地有73亩,是地政府于2004年找我租的,这片地原来是别人的良田,但是由于要修建一个水泥厂当地的村民就把这片地卖给水泥厂,但是水泥厂在修建期间出现问题,就停工了,当地镇政府就找到我租下这片土地,和村里面签定10年合同,用于生产蔬菜,但是在2009年当地村民就到地里面闹事说这土地是他们的,让我们还但是我
有一闲置土地多年未用,村委会研究2003年承包给个人,2010年4月有一单位说占用该单位土地,并限期拆除。该承包人与村委会由承包合同,该单位却诉诸法律,法院判限期拆除。但该土地原为该村农业用地,1993年该单位征用为工矿用地,但村委于该单位未明确划分界限,该单位也没有明显地标。问个人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
95年国家土地二次调整,当时我们家是承包五口人土地,98年因家里忙不了,就给同村别人家两口人土地种,就在当年国家发承包土地证书,村里当时为了好收上缴提留,就把我家两口人土地填写在那家证书上,现在我想要回土地,那家不给,请问这土地还能要回来吗?
95年国家土地二次调整,当时我们家是承包五口人土地,98年因家里忙不了,就给同村别人家两口人土地种,就在当年国家发承包土地证书,村里当时为了好收上缴提留,就把我家两口人土地填写在那家证书上,现在我想要回土地,那家不给,请问这土地还能要回来吗?
我1994年1月结婚,婚前女方那边说给块地给我老婆,因是回建地到95年土地局才统一发证,是女方的名字,现在女方提出离婚,我有可能分一半吗?《到现还没有建房子》 问题补充: 土地证发证时间写1995年的
土地仲裁裁决完的胜诉的,为什么地方人民法院不给强制执行?有什么明文规定吗?? 仲裁裁决后,对方不服,上诉到磐石市法院,磐石法院依法驳回。对方又申诉到吉林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又驳回。地现在对方还在耕种不给,所以我们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法院告知不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