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房东签订的合同里有一条 “租赁期内,灶、热水器维修由乙方自理” 请问这条合理有效吗? 在正常使用范围内设备的损坏是甲方维修 还是乙方维修??
如果已签了合同,但是房屋附送设备没有写入买卖合同之内怎么解决?比如说在房屋交付时出现固定装修的损坏,还有如热水器,吸油烟机等挂墙物品卖方拿走,造成原装修时预留的水管型号或电线无法与新的热水器安装.
外墙上有装供业主装空调的百叶窗,管理处打电话来说百叶窗坏了,让我们自己找人维修,并说此事不在管理处范围内。想咨询一下,此类维修问题应该找谁???管理处是可以不管理的吗?
我家房子于09年1月份装修完成后,一直问题不断,打电话要求装修公司来维修,结果,他们一直拖着,期间也来过几次,但是每次都只修一项。而且旧的问题没处理好,新问题又出来了。 现在过了一年的保修期了,他们直接拒绝来维修,或者让我出钱。 我想找个律师,起诉他们,请问在盐城的东台市,找个律师要多少钱? 怎么收费
在今年1月1日国家颁布了维修基金的新管理办法,但是我现在正要购买的房产商说,他们是去年12月份签的建房合同,所以维修基金还是要按以前的计算方法,请问这是合法的吗?具体的维修基金实施时间应该是依据什么呢?
我的房子是2010年10月底交付使用的,按国家规定关于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在11年5月1日前交房的,公共维修基金收取标准应该是旧标准,而不是新标准,即,我们高层应该也是16.8元而不是110元/m。但现在通知我们按新规定交,请问我们怎么办合理?
我们家楼上漏水导致我们家地板墙壁等需要重新装修,已经确定是开发商的责任,在半年里由于潮湿发霉,我们没有居住,这期间的住宿费用我们能不能要求赔偿?是怎么赔的?能不能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呢?有的话额度有没有相关规定呢?
2011年10月我家在龙岗区买了一户二手房,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房产局让我们交百分之二还多一点的房屋维修基金,请问法律依据是什么?房屋维修基金不是应该由第一手买房人在开发商处交吗?我们买法法二手房还应该交吗?
广州关于房屋维修基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栋别墅,之前写着40块一平方米,现在办房产证却说政策改变,要交77块一平方米。合法吗?
房屋维修基金是否包括供暖的维修费? 如我家小区暖气不热或自家暖气管道不通,需要修理,其费用是否包括在已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中?
我以个人名义签订的租房合同上注明: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家。我的员工住在里面已经几年了,房东现据此说我改变了房屋使用性质,要求解除合同,请问:员工住房算是商用吗?如何界定出租房屋的使用性质是居住还是商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