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住在农村,现在住的房子是在宅基地上,房子和宅基地都写着我爷爷名字。我爷爷立了遗嘱并作了公证,说将我们现在住的房子(包括宅基地)在他死后给我的爸爸。现在我们要将房子重建,那么重建后的房子可以改名吗?现在房产证在我妈手上,我爷爷可以悄悄去改公证遗嘱不把房子给我爸爸吗?如果改了公证遗嘱,那么新建的房子还属于我们吗?
我计划买一套二手房,房屋差半年满五年,为了避开营业税,我准备满五年以后再过户,我准备先同卖家将房屋公证到我名下,请问有何风险?需要注意什么?
离婚后双方共同房屋赠与孩子并过户后,因为孩子未成年,是否可以在公正时要求孩子未成年前,该房屋不能抵押,出售,房屋因出租,拆迁等产生的收益归孩子所有,在孩子未成年前监护人不得擅自挪用?
农村有套房子,是老人的,老人过世后,房子产权因原因过户到大儿子名下,而老人另外两个子女户口均迁往城市,怎么才能让另两个子女也能得到老人的遗产应得的部分?
因小孩读书需要买房而我在当地城市不购条件,而我哥符合购房条件,就以他的名买房,房产证写我的名字和我哥的名行吗?,而实际是我个人出资金的,怎么公证呢?公证费是怎样收取的?几年后才能赠予给我.麻烦吗?谢谢
我们家和别人家合开了一家医院,买了一个2800平米的楼,医院是我们四个人(两对夫妻)的名字,但是所有人写的对方妹妹的名字,我们和对方只有一个协议,这样可以吗?如果不可以怎样才是好的解决办法
尊敬的律师:丈夫已故,公婆在辽宁均去世多年,本人有一女儿,本人名下有一房改房想卖,需要办理房产公证吗,需要哪些资料 ?谢谢!
我和我现任妻子都是离异后重新组建的家庭,我和她最初都有一套个人房产,我们结婚后又重新按揭买了一套住房,但是当时资金没周转开,我把我的房产变卖,就只有留下她的然后去公证处公证,但是没有房管局进行备案之类的,现在她把她的房产证和公证书我在手里不交出来,我担心她会拿去卖掉,而且我的儿子现在也刚刚工作,她的
请问在新婚姻法下,夫妻一方在婚前买了房,如果在婚后要公证该房产为共同所有的房产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因为目前大多数人按揭买房,贷款没有还完之前,银行不让加名字);如果有法律效应,应该如何操作?
请问如果现房产证写的我母亲的名字,母亲想要分几十个平方在我头上,办理两个房产证,但房管局说要判决书才能剥开,这种情况能不能我和母亲去公证,作为我母亲赠与我的房产,公证处会办这种公证吗?这种公证书房管局会认同吗?有无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