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和公安局管辖的案件是不同的,如果同事犯有贪污和故意伤害两起犯罪,会归哪个部门管?
检察院和公安局管辖的案件是不同的,如果同事犯有贪污和故意伤害两起犯罪,会归哪个部门管?
请教律师,我以个人身份发帖涉嫌了煽动颠覆国家罪.但是公安局却以团伙作案立案并把我列为团伙成员刑事拘留,以情节显著轻微释放后也长期管控. 后来我申请撤案,被警方以团伙案不能单独给一个人撤案拒绝; 又申请终止侦查,也被警方以该条例是2013年的新法,不管2011年的旧案为由拒绝. 但是我最近找到我不是该团伙成员的证据了.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分局经侦大队警察办案不作为,涉嫌包庇犯罪团伙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分局经侦大队警察办案不作为,涉嫌包庇犯罪团伙,多名报案人员想上访上级部门,是去市政府还是信访局或者公安局。请各位律师给个方向和建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