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和公安局管辖的案件是不同的,如果同事犯有贪污和故意伤害两起犯罪,会归哪个部门管?
你好,贪污是由检察院来立案,故意伤害由公安来管辖,主要看哪个是主罪。
根据刑诉规则第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侦查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上述情况中,如果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由人民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对于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相互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和诉讼进行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相关犯罪案件并案处理。
据此,如果主罪是贪污,就由检察院为主,公安为辅助。检察院也可以并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