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月4日在正捷电子厂上班,我4、5、7号上了三天班,平时一共加了6个小时的班,周末加了8个小时的班。我是8号因为脚伤不能去上班,我想请假,厂里工作人员要我去医院开个单子证明,可我的脚伤是老伤,之前出过车祸,[应聘的时候我和他们说过],所以我没去医院看,没有单子。我就说辞职,然后他说15号来拿工资,我15号去了,他又说16号来拿。今天又说下个月15来拿,我不知道,这属不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请问是吗?我该怎么办?
本人之前的公司拖欠本人9、10、11月份的工资都现在还没有发放给我。而且没有说明什么时候能够发给我。已经向劳动局检举了,但没有什么效果。我应该怎么办呢?
我父亲在2011年给一个包工头打工,原定工资是一星期一结算 干上了就说等完工一起给你开 完工之后也没有开 让先回家等着,说一个星期就给你打过去 我们就等着 转眼一个月都过去了 打电话问他 他说头年指定给你 我们在过年的头两天给他打电话他还说指定给你 你就放心吧 我们都是农民出身 心地比较善良就等了 可是一直到除夕夜
各位律师好,本人是一名应届大学毕业生,在普拉玛上班转正后签订了就业合同,之后离职办理了一切流程,经部门主管以及行政主管同意签字后离开,但不知部门主管对我以及和我一起离开的女同事有何怨气,就是迟迟不肯发工资,之前的一个男生的工资都发了。就剩下我们,我觉得很气愤,之后就请了好几天假自行到公司问主管,之后
我属于青岛一家药品加工公司。为该公司药品运输一年了,该公司每个月只给一部分车辆加油钱,现在为止已经1年的工资没有结清,大概有40多人打电话要求但迟迟未果,请问怎么处理。
本人在阿龙在汽车4S店上班做备件主管,2011年12月入职,2012年12月本人离职,于本人离职前5天仓库备件以盘点完成,并且有专人负责,账目清晰,且与他交接清楚,10日本人离职公司又要求交接另一人,因家中事情急当时就走了,离职前与董事长通过电话(要求交接清楚就可以),现在公司以交接不清为由拒接付我工资,(201210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