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北京人,我于98年离婚,净身出户.2000年和河南的赵某结婚,赵某带两个孩子,当时户口也迁到了北京 ,然后在我们村批了宅基地,我们共同盖的房子,于2009年拆迁,获得180万元,然后用这笔钱买了三套安置房,其中两套购房合同是赵某带的那两个孩子的名字,一套写的我的名字,当时是按人头60平米买安置房,家里4口人,可以用底价买240平米,现在我们两个人闹离婚,我想把那两个孩子的房子要回来,因为现在只有购房合同,房产证还没下来呢.请问我这种情况离婚能得到全部房子的一半吗?谢谢
请问我能分到一套半房子吗
与父亲离婚后的妈妈于2004年10月与丧偶的黄某结婚(实际申领结婚证时间为2007年1月),2009年2月黄某母亲病故,2009年4月黄某母亲遗留下的自建房拆迁。根据拆迁房补偿协议黄某母亲按货币方式安置,共获得286664元补偿。2009年6月,黄某与我妈妈提出离婚。请问:(1)我妈妈是否可以提出将黄某母亲获得的拆迁安置补偿款28666
被拆迁房是男方婚前父母的财产,女方和男方并有一女儿,女儿和女方在安置房中有相等的产权,但安置房中所产生的差价由男方父母支付,现因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在办离婚,请问房屋财产将该如何分配
2010年7月原住地的宅基地动迁得3套住房,共计面积235平米。按照当时的动迁政策,户口内的人按人均43平米分配,超出面积部分按照动迁房安置价购买,父母各算1个人头,我当时25岁适婚年龄未婚,算2个人头,相当于4×43=172平米,多出来的63平米出资购买,当时动迁协议书中的产权分配是,2套住房均是父母的名字,1套是我一人的
1.男方婚前公产房于2008年4月拆迁,并于拆迁时统一办理了公房买断手续,并于2008年5月签署一份拆迁补偿协议,该协议规定为产权调换房屋,但未明确具体米数,只是大概米数90米,原拆迁房屋为84.65,当时没有缴纳差价款 2.2008年8月8日登记结婚,并于2008年8月29日和2010年12月初分2次交纳房屋差价款, 3.交齐差价款后重新
我想问国家补助给个人的拆迁安置房子,离婚时另一方可以分割到吗?是婚后分给个人的
我和老公要离婚,他想分我村上补助给个人的拆迁房子,当时村上有明文规定,说户口是居民和不是本村户口的人不能参加分配。但他现在要求分割请问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拆迁补偿异地安置房协议是我老公签署的,离婚时,我能否分割一半?
我和老公结婚后住在他父母的一起孩子和老公户口在家,后来这房子拆迁,另外换了一套房,由老公签署的协议。最近我和老公在闹离婚,他父母说房子之前是他们的,若离婚的话,我分不到一点房子财产。现在房子已经盖好,还没拿到钥匙,现在离婚,我是否啥都得不倒吗?真是这样吗?
婚后的房子,写的我的名字,我丈夫是共有人。贷款也在我名下。如果离婚,能不能把房子和贷款都转到他名下?(我是本地户口,所以当初写我的名字,他是本省非本市户口)……还有就是,如果我要求房子的补偿,怎么计算我分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