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时效“60日”跨08年5月1日时,劳动仲裁时效如何适用。
08年3月18日解除劳动关系,拖欠工资争议劳动仲裁时效是适用60日还是1年?
我2008年3月开始工作到2008年10月才补签合同,是2008年5月1日到2009年4月30至,后没有续签2009年9月26日没有提前通知就不让我上班了.我该怎维护我的权益.如何仲裁?
录音笔的外放声音很小怎么办?耳机还可以,需要自己刻录光盘吗,还是仲裁庭有电脑直接用USB数据连接听?或者连接外放?还是需要自己带电脑? 知道的请说,谢谢!!
各们律师: 您们好! 我在7月21日申请劳动仲裁,7月27日劳动局接受仲裁申请,9月15日开庭,到现在都按劳动法从按受申请到现在已经超过了60个工作日还没结果,我该如何处理?我的补偿要求能得到吗?希望能得到你的帮助不胜感激。 具体事情如下: 2006年10月入职以来至2009年7月,公司未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
这家公司工作了一年多,之前找工作时老板说是3-5个月转正的,后来一再言而无信,直至今天也没有给我办理社会保险和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任何加班工资,现在他又想在人才市场重新招人,应该会让我走人,所以想咨询一下如何进行劳动仲裁,向哪个部门进行劳动仲裁,程序怎样,需要什么证据来证明。因为我前半年是拿现金的,工
我的问题应该申请劳动仲裁,可是现在我不知道应如何申请,去哪申请。请告诉我具体的步骤,相关的部门,让我能够早日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您好,我是2006年4月进入某大连公司北京办工作,由于公司部门矛盾,导致我从2006年4月-2007年12月期间无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为我上各项保险等,2007年12月开始,由于国家监管严格,新劳动法实行,公司才同我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2009年7月份,所属部门领导由于个人喜好,想劝退我,但只是口头沟通,不肯下书面通知。后因无法
未签劳动合同,未买社保,想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工作时间是09年6月到10年6月现在没有离职,不知道规定的一年时效是从我现在申请开始算,还是说从我工作开始就是09年6月,也就是过了规定时效 也就是我正式向劳动仲裁申请开始算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在工作一年期间,公司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但是分两批为其它同事买社保,签合同。 那么我属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