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的信用卡给一个平安保险业务员,之前她说有多少利息给我,叫我从信用卡,刷一万给她很快就还给我,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她又叫我3000的借给她,由于觉得不佰生,也当她是朋友,也没多想了,就刷了两万多了,有些是不经过我的同意下刷了我的钱的,后来我叫她还,她都是推来推去,一个月拖一个月一天拖一天,我想把卡给搞断了,让她把钱还进来不能刷出来,没想到她居然用我买保险的资料,去冒充我,把新卡给补回来,寄到她那里去,连手机号码都是用她的,有时候改我的密码我都不知道,我打电话去银行才知道她改了我的资料,现在我的卡给她这样子刷,银行已通知停卡了,我叫她还钱进去,老是找理由,不想还的意思。但我觉得她家庭条件还是可以的,不会存在没钱的可能,过年到现在都没还,我觉得她都是有意骗我的,我怎样去告她啊?急急
她刷别人卡的不止我一个,但我是她刷最多钱的。
在他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他的信用卡,现在他不承认是不是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
对方借我信用卡一用,我把刷掉的钱用现金给她了,他现在告我冒用他的信用卡是否成立? 一,对方把卡借我,我拿去消费了,再在他提供资料的情况下以他的名字跟银行通话做了分期,银行把钱返到卡上去,我再次去消费,总共是消费了二次,都是在她提供卡\密码\个人资料的情况下使用的,然后把消费的金额都给了他. 二,对方当时都有收到短
事情原由:我一个在夜场的朋友跟我说她那可以拿卡刷现金,,,我把卡给她后,她在她们单位成功刷了7000多,并试图在取款机上取款,但没有我给他的密码,多次强行想取款,后卡被锁,后有想继续刷了2000多,但没能成功这都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后银行查得知)我的卡消费没有密码,取款有密码。事后我找她要卡和钱,但没
08年本人在招商银行办了张信用卡,因朋友急用暂时借给了他。前面几个月还款记录良好,但今年8月就开始拖欠,期间我因毕业回到湖北,朋友一直在外地,之前还有联系但后来他换了电话,我联系不上他就一直通过邮箱提醒他缴款,但最近收到银行的缴款通知和律师函,催我还钱,现在通过以前的朋友和他联系,可他似乎刻意和其他人
信用卡营销时,A持B的身份证,找了C来冒名给B签名,以B的名义办理了信用卡,联系地址跟家庭电话都写了B的手机号码留了A的。后A恶意透支B的信用卡未还款。后经银行多次催收后仍未还款。请问A涉嫌什么罪?违反哪条法律法规?
我的身份证信息被他人冒用办理了光大银行的信用卡并透支,现在银行发来律师函,要我还钱,我打了光大银行的客服电话,他让我去报案,将报案回执传到光大银行总部。我到户口所在地报案,派出所不给回执,说银行受损失,应该是银行报案。现在律师和派出所联系后,要律师打印消费清单,让我到冒用者消费地去报案,这是否合适,
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用了信用卡啦,我应该怎么样去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且是在深圳,贷款金额巨大。。。。
我在南京租了一套房子,租给我的人是二房东(a),通过租用他人的房子从中牟利,被房主知道后立马解除了和a的住房合同,但没有返还a付给他的押金900元整。当天我们3方重新签订合同的时候(房东和a解约,重新和我签订合同),a说身上钱不够,没法返还先前我给他的1100元整押金,说打欠条给我,但是犹豫a在外地工作,我没法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