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利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信用卡!!
利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信用卡!! 我在南京租了一套房子,租给我的人是二房东(a),通过租用他人的房子从中牟利,被房主知道后立马解除了和a的住房合同,但没有返还a付给他的押金900元整。当天我们3方重新签订合同的时候(房东和a解约,重新和我签订合同),a说身上钱不够,没法返还先前我给他的1100元整押金,说打欠条给我,但是犹豫a在外地工作,我没法相信他,于是和他一起去的派出所,想通过派出所解决押金的事。但派出所说不处理经济纠纷,让我去法院诉讼,最后a给了我他的身份证,说有了钱再给我,到时把身份证寄给他。
先在a拖了我2个月了,我打了很多次电话给他,问他什么时候把押金退我,他老是拖,分明不想还钱,他人在外地工作,我根本没法找到他。现在他的身份证在我手上,我想咨询下,如果我利用他的身份证去办信用卡,刷掉1100元整,具体法律上怎么判,或者我想通过法律的途径怎样要回我的押金,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ouLEr(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0-06-11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