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利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信用卡!!

利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信用卡!! 我在南京租了一套房子,租给我的人是二房东(a),通过租用他人的房子从中牟利,被房主知道后立马解除了和a的住房合同,但没有返还a付给他的押金900元整。当天我们3方重新签订合同的时候(房东和a解约,重新和我签订合同),a说身上钱不够,没法返还先前我给他的1100元整押金,说打欠条给我,但是犹豫a在外地工作,我没法相信他,于是和他一起去的派出所,想通过派出所解决押金的事。但派出所说不处理经济纠纷,让我去法院诉讼,最后a给了我他的身份证,说有了钱再给我,到时把身份证寄给他。
    先在a拖了我2个月了,我打了很多次电话给他,问他什么时候把押金退我,他老是拖,分明不想还钱,他人在外地工作,我根本没法找到他。现在他的身份证在我手上,我想咨询下,如果我利用他的身份证去办信用卡,刷掉1100元整,具体法律上怎么判,或者我想通过法律的途径怎样要回我的押金,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ouLEr(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0-06-11 14:50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