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2年12月24日正式进厂,后因身体不舒服,请假一天,但是第二天还是胃疼就没有去上班,因为我没有外包线长电话,所以中午的时候线长打电话过来说一句帮我签了离职单,后来我就没有去上班了,但是我去问线长线长说不会发我上个月的工资,请问这样合法么?
我在企业工作范了错误,但公司在没有公司制度说明范此类错误会被开除的情况下,说可能会处于开除处分并扣除所有工资。这样是否违反劳动法。
我是去年1月3号请丧假半个月离开公司的,公司是17号放假,28开厂。我们部门的主管电话告诉我说2月3号不到就按自动离职处理,我因为买不了火车票的原因,给主管说买了8号的火车票,他说行。 可是,这期间又有变故,8号的火车票取消了。9号给主管说的时候他说11号到不了就按自动离职处理。 现在我来到公司后该怎么办呢?我2
按我公司规定,员工要离职需提前一个月申请,但是我辞工,公司以招不到人为理由,一直不肯批。这个月我连续4天没有上班,没有请假。公司规定连续3天旷工算是自动离职。这个月上了差不多20天的班。按劳动法,公司有权利不给我上个月的工资吗? 【注:我和公司有签过劳动合同,但是只是单份的。只有公司有,员工都没有,那这
我亲戚给别人从信用社担保了8万块,别人到期不还,银行催我亲戚还钱,说不还钱就扣工资,因为工资都是县里统一发的,正好就是同一家信用社,请问信用社是否有权利直接不经过法院申诉就扣我亲戚工资?
合同期未满,并未以书面申请上交公司就自动离职了,公司有权扣除两个月的工资吗
我的合同期还没有满,然后就想离职了,跟公司说了之后公司不让走,还说要走的话就让我自己找人,在没有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时候准备自动离职了,公司说这样的话就要按旷工处理,要扣除两个月的工资,除此之外还要再追究法律责任。我们是15号发放上个月的工资,到20号了还没有发放,并且这个月了我也做了20天了,我想请问一
我们公司编制了一个规定:1、所有录用员工,做满一星期后,如本人提出离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如擅自离职,公司将加重扣除培训费和违约费,以一个月工资金额为计数单位(扣除一个月工资为培训费和违约费)2、员工矿工3天,属于自动离职。按照规定扣除一个月工资。 请问律师这样合
我在某鞋厂上班,因迟到被辞退了。老板说要扣除我百分之三十的工资。但是我进厂时没有签劳动合同。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做能保全我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