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父母亲(包括几代祖先)均居住于广东省湛江市某村,他俩于1948年迁往距村一公里的小镇上租屋谋生,我爷爷照样于村里原宅居住至解放后才离世。我双亲1954年生了我(户口是镇上的),双亲先后卒于1985年及2008年。原村中住宅因年久失修(自我爷爷去世后就没人居住),早已倒塌,只剩下一片长荆棘的土地(约两亩多),但我家祖庙至今还一直处于原宅的院子附近。每逢传统节日我均回该村拜祭。 然而新村长没经我同意,于2005年叫推土机把该宅基地推平,承包给村民种菜,近期我上门找村长讨公道,而村长给我的答复是:“宅基地的事,过去村领导曾讨论过,不能返还于你”还说:“法律是法律,我们村有村规,你已过了20年才提出异议,应该是无效” 难道真的说我已过20年才提出异议,法律便规定无效了吗?还有他说的村规可高于法律?他们的行为是否合法?多年没人住的父辈宅基地,我当儿的是否还有权继承?如有继承权那可以拿回多少平方米的宅基地?现在我手上没有任何该宅基地的证书,只能有村民证明我父辈确实在那里居住过。我现在该怎么办?
您好! 我家以宅基地兑换了一套村里自建的小产权房(村证房),购买协议上写的是婆婆的名字,但宅基地证是奶奶的名字。这套房屋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多年。请问如果发生纠纷,该房屋是否算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还是归我婆婆个人所有? 我们是否有权居住? 谢谢! 如果我婆婆把我们的东西损毁了或者丢弃在外面了。她触犯的
各位律师好: > 93年以前那时候我们家把平房卖了,好像那时候有法律规定可以卖房不卖地 > 当时买卖双方签的协议,以租赁的方式把宅基地租给买房,每年固定支付租金 > 近些年,房子已转二手,这家人在宅基地上加盖房子,请问是否合法? > 我们已经打过官司,法院判地归我家所有 > 前几个月土地局重新丈量地,发地契,可
我的宅基地(已办理宅基证)因为前些年无力建房,当时叔叔家也暂时没有申请到宅基地,双方约定(口头),先让叔叔家先在我的宅基地上盖房子,等到叔叔家申请到以后再让我到他家的宅基地上盖房子,到现在叔叔家也没申请到,现在宅基证还是我的名下,就这样一种情况,如果将来拆迁分房的话应该怎么分配新房子?谢谢!
我是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大兆乡甘寨村村民,在我们村谁只要和书记有关系或者给书记交钱,一家就能占二、三院宅基地,多占的宅基地有关主管部门还给发了土地使用证。请问拆迁时,这些“合法”的多占部分,会不会得到赔偿?
家里向村委会申请了宅基地,目前宅基地也批下来了。但是由于村里安排的宅基地属于耕地,目前属于其他村民的人口田,被承包人阻拦而无法建房子。而村委要求我家和宅地基耕地承包人私下处理。 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我可以起诉村委会吗? 补充说明一下,与承包人的私下沟通根本无效,而且我感觉这也不合法。个人认为,按理
家里向村委会申请了宅基地,目前宅基地也批下来了。但是由于村里安排的宅基地属于耕地,目前属于其他村民的人口田,被承包人阻拦而无法建房子。而村委要求我家和宅地基耕地承包人私下处理。 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我可以起诉村委会吗?
户口迁出且房屋倒塌多年(但有1981年发的宅基地使用证),本人又未居住此地,现在此地正待开发,本人想回原出生地用父母亲(但都已去世)的宅基地使用证建房,当地村民不同意,要本人重新购地才能建房,合理吗?
老家的宅基地老房拆了留有地基多年未盖,村里是否有权利给了别人。
我老家有块宅基地,上一辈没有分家,我父亲的一处房和我伯父的一处房,两处房在一个房产证上,现在父亲和伯父均已去世,伯父的房子留给了堂妹,父亲的房留给了我。属于我的老房由于地震了成为危房,所以就拆了,多年未盖,留有地基。请问我不在老家,村里是否有权将属于我的那块地就分给那个房产证上的另一个所有者?还有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