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一套单位分的使用权住房,最早只有我们一家居住,后来单位为了解决其他员工的居住困难,又分来一户住其中的一间。并给他们家开了一个类似可以居住的证明。 现在这边要拆迁了,他们家的户口都不在这个所在地,我们一家的户口是落在这里的,而且房本上只有我们一家人的名字,没他们家什么事,他们手里只有当初单位开的一个可以住的证明,请问现在拆迁款法律上是否要分他们家一半呢?感谢各位的回答
我和我老公是第二次婚姻现在还没正式领结婚证,我们买了一套可带蓝印户口的房子,房产证想写我的名字,户口想把他和他的子女的迁过来我的户口不动,不知道行不行,如果行以后会不会影响孩子上学问题和房子买卖。谢谢
问问,现在收养小孩子,把小孩子培养成人。这个时候,假如养父母和养子女,发生了事情和矛盾。这个时候,养子女是否可以和养父母断绝关系呢?如果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养父母岂不是要白白付出了很多年的心血了呢? 法律是否允许养子女和养父母断绝关系呢?养父母的权利,如何会受到保护呢?
领取拆迁安置房时用的是婆婆的名义(我老公没有爸爸),是否属于夫妻共有?
领房时是我老公去拿的房,他用了我婆婆的名义领房,只登记了婆婆的名字,婆婆和我们住在一起,户口本上户主也是我婆婆的名字,这样房子是否只属于我婆婆,还是属于夫妻共有?
父亲是丧偶后与母亲在湖南再婚,再婚时有两个未成年的子女,再婚后因工作关系将户口从湖南迁到武汉,子女没有迁过来,未成年的子女一直由父亲的母亲抚养,将户口迁到武汉后就收养了我和姐姐双胞胎女儿,我的收养证上的收养原因是,因为无子女才收养,一直没有跟湖南的子女联系,父亲去世时是1988年,我当年发了电报去父亲子
今日广西桂林市荔浦县新坪镇修筑道路。沿途的农民老房子,拆卸后政府负责重新盖墙。但是没有任何补偿。 我的问题上,农村修路,拆宅基地的房子,政府说没有补偿,政府是否违法? 请各位法律专家提供法律援助。 我代表村民向各位致敬。 联系方式 李先生hantech@qq.com
事情是这样的:父亲的叔叔没有子女,父亲的姑姑也很早就去世了,认我父亲为他们的儿子,在父亲姑姑去世时单位有证明我父 亲当时是他们认的儿子,现在父亲的叔叔去世了,在临死前父亲叔叔的兄弟(就是我爷爷)写了份证明,证明父亲叔叔的房产是 爸爸的姐姐来继承,父亲的叔叔也有签字,但是感觉是在没有知觉的情况下签
我朋友的叔叔(继父)来他家十几年了,并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写什么依据证明是继父,我朋友也没叫他爸爸过,现在他叔叔骑电动三轮车,出于好心搭邻居一段路,并且不是他叔叔主动搭邻居的,两者之间也没有利益关系,他叔叔喝了点酒,(并没有醉)本身还有肝癌,车开在旁边是正常行驶,结果被一辆皮卡车撞了,导致车上的邻居
由于我很小就过继给了别人,后户口迁至亲生父母处,但户口上与户主的关系为非亲属关系,房产证上也没有我的名字,如果这套房子拆迁的话,我是否可以分到房子或安置费?
丈夫因公死亡时没有满55岁,但患有糖尿病及并发症,哮喘病是否可以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丈夫因公死亡时没有满55岁,妻子但患有糖尿病及并发症,哮喘病是否可以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爸爸没有养我小叔的儿子,但是户口本上是我爸爸和小叔的儿子是父子关系,是否有抚养关系?
爸爸没有养我小叔的儿子,但是户口本上是我爸爸和小叔的儿子是父子关系,是否有抚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