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处河北省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王家庄村1.2组村实属采煤沉陷区,村民一直上访到国家信访办。但当地政府一直没有明确的答复,我们想知道煤沉陷区房屋动迁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家是沈阳农村的,处于煤矿开采沉陷区。最近几年可能要动迁。我家东墙外原来是我们自己开的荒,年年种玉米。2009年国家在这个开荒地打了一口自来水井供村民饮用自来水,并建了井房。这个项目各村都有。当时打水井时村上就说这是开荒地不给补偿,只是让我们家管理这个自来水井,每年齐的水费归我们家。于是我们也没再追问补
征集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熟化投资人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关系
请问:济南市政府还未履行任何法定的征收程序,没有公众的参与,没有进行维稳评估,没有确定征收范围,没有做出征收决定。济南市国土局就公布了济南市公开征集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熟化投资人公告(济国土资告字[2011]23号)是否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谢谢!
我家现在住的楼现在要拆迁,但是拆迁是为了明显的商业利益,是开发商用来做商品房出卖的,已经规划好并取了楼盘的名字,而现在和我们家谈判的人是具有行政身份的人,并且给出的条件及其不利我家,请问这样的状况,要拆迁是否适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他们以行政方式参与拆迁是否违反了国家的规定?
黑龙江哈尔滨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条例 什么是合理的补偿?还让百姓火不/
我是方正县,县城城内房屋拆迁征收,按房子的面积一比一的给,其它院子、偏房都不算在内,给你哪个地段,几号楼几层都是政府和开发商说了算,你房子面积小分给你的房子多出来的还要按市场价格卖给你,怎么自己的房产自己都无权做主,什么私有财产?不同意的还要强拆,都是生活在最底层的普通老百姓,哪里是说理的地方啊,让
我们是原吉林省蛟河煤矿的门市房业主,2007年我们这里进行了煤矿沉陷区改造。 现在同在蛟河煤矿沉陷区的居民,已经整体搬迁到安置新区,而同在蛟河煤矿沉陷区的门市房却被置之不理,许多门市房房屋已面临倒塌,我们蒙受了重大的损失,请问当地政府这么做合理吗?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们曲阜路地块拆迁,拆迁人是中粮地产,反正是属于招标出让土地 (苏河湾规划),那么是否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与补偿条例》? 该条例应该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征收的属于划拨土地! 而我们是招标土地应该是商业开发,适用此条例吗? 如果不是,那么适用什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