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我父亲用1000元购买了其姐姐(已去世,以下称呼姑妈)农村的房屋,当时我姑妈已经离婚,但写了字据,上面注明有此房屋的具体情况,并写有证明人。可是目前字据不慎丢失。姑妈有几个子女,其中一个儿子离婚时是跟着姑父(已去世)的,这个儿子不务正业,把自己的房子卖掉,现在没钱了,想到我家的房屋现在也升值了,他就几次三番的想把这个房子要过去,说其父亲去世前也给他写了个有关这个房屋的字据,现在这个儿子的意思是要么分一半房子给他,要么就给他给点钱,还说他的兄弟姐妹中就有一个姐姐不同意他的这种做法,毕竟是自己的亲舅舅,但其他的都已经签字并同意了他的这种做法,说如果我家不同意他的要求他就去法院告我父亲。我父母都是老农民了,现在都60多岁了,也没再种地,家里没有什么经济收入,都靠子女给些生活费来度日。我想问一下,事情都已经过了30年了,像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他能告赢吗?
我家里买了一所平房房子100平方,450平方的院子(因为要开发建楼,就为了这个院子买的房子算是投资吧)卖家当时也同意时房子加整个450的院子。 买这个房子就为了这个大院。这个院子分两块,一个是200平方,一个是250平方。 买房子的时候卖家说院子没有土地使用证,我家里人想到时候在通过土地局补办,于是就把房子买了下
关于房产继承问题的纠纷.法院已经做出判决并予以执行.现在又被起诉
关于房产继承问题的纠纷.. 去年.因父辈遗留的房产继承问题.兄弟三人诉诸法律.起因是大哥想独占房产. 我.老二.将老大告上法庭.而后法庭判决.将现有房产判于我所有.而我需要将房子按市价折合成现金.平均分配给其他各位.双方无争议.判决已经生效.并予以执行.... 但是这中间出现一个问题.就是当时法院未将已经与我们分开10年
20年前,我爸爸的同事因自已建房施工,把我爸爸叫去帮忙,然而我爸爸不慎从起吊的车上摔下来去世,因为当时我还小,爷爷奶奶悲伤过度,加之爸爸的同学跪求认错,还口头答应以后会把我和弟弟当亲生儿女看待,所以没有作任何追究,可二十年过去了,我和弟弟读书他从未出过一分钱,我爸是独子,他也少来看望孤老,现在他家是当
十年前我舅舅叫我爸爸拿房产抵押做担保人借8万·现在利息总共20多万了·前几年我爸爸不幸因病而去,现在
十年前我舅舅叫我爸爸拿房产抵押做担保人借8万·现在利息总共20多万了·前几年我爸爸不幸因病而去,现在借款人无力偿还·银行会不会拿我的房产拍卖呢?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想咨询一下:在当事人不知道情况下,报建了的土地被他人变更变卖了一半面积,(原卖主)和国土部门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况下,不给予答复,我们将要向哪个部门申诉。请求解答,谢谢
律师: 您好,我是茂名市茂港区七迳镇山岚村村民.因为长时间在广州工作,家人很少在家.最近我父亲回家发现村里01年村里分的土地有被邻居霸占.现在多次协商无果.其实分地时邻居9个人,我家7个人很明显按人头一算分界就可以,但经过找村找镇管理部门他们都推脱,说年限太旧不肯量地定界. 因为我兄弟姐妹上班都在珠三角,现在家里只
爷爷跟小老婆离婚时,小老婆分有一间房子和一个女儿,后来因小老婆改嫁,把带走的女儿留给了大老婆和爷爷抚养,并把当年分得的一间房卖给了爷爷和大老婆夫妇。可时过50多年,当时人都已不在世,而小老婆当年的女儿找到了50年以前的离婚证,要求拿回那一间曾经卖掉的房子。 因为当事人都不在世,现在已经没有了当初买卖房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日我与出卖方订立购买房屋合同,价格为9.5万元。交易结束后我当即搬入新家,二年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文件规缴纳相关税费后,出卖方协助我到房管局办理了房产证手续,在办理土地使用证时出卖房以没有时间为由不按照合同协定内容协助我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年年催促对方协助无果,一拖又是四年多
我父亲弟兄四个因我奶奶遗留房产产生纠纷。我爸是老小,哥哥们结婚分家后我爸自己在老屋结婚跟爷爷奶奶同住。90年前因哥哥们要分老房(爷爷奶奶房)我爸找村书记要宅基地。书记说老房地基就是我爸的宅基地!我爸才翻盖的房子让他们分的地基上以前地上部分!因院子长我爸托关系办的证在院子里又建了一座宅子!共办了两个房产